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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什么要我拯救他(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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琛而言实在太陌生了。



他情不自禁地开始在脑海里整理他在崇岭面前失态的次数。



几周不见了,那些事竟如此清晰的,每一幕都在他的脑海里保存得当。



第一次,宴会上,他将崇岭错认成想要勾搭自己的男人,威胁要将对方赶出去。



第二次,庭院里,他未经大脑地,就问了崇岭有没有女朋友的事情。



第三次,会客室里,崇岭不经意地触摸了他的手指,他就不假思索地跟着崇岭走了。



第四次,休息区,他误会了崇岭的意图,意料外的自作多情,让他尴尬得大脑一片空白。



桩桩件件,都不应该是他做出来的事情。其实都是些小事,放在成年人的社会里,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何风良说他矫情,路远琛承认。但他也的的确确在畏惧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他甚至有一种直觉,只要自己承认了对崇岭的喜欢,就等同于将另一头系着自己心脏的绳索交到崇岭的手上,这个男人,将成为自己所有感情的支配者。



路远琛不喜欢那种身不由己的感觉。



但刚刚,他发现,他更讨厌看到崇岭和其他人在一起。



崇岭走近了。



“路总。”背着光,他俊美的五官更加深邃,唇角带着笑,眼里有些惊喜的颜色:“好巧,竟然会在这里遇见您。”



又看向何风良:“您好。”



“您好您好,不对,还用什么敬语啊,别弄这么客气。”何风良刚刚远远一眼就被崇岭给惊艳到了,现在近看,那惊艳不仅没消褪,还更上了一层。妈的,这么帅的男人近在眼前,路远琛竟然还不知道把握机会。“相遇就是缘,来来来,一起喝一杯?”



崇岭看了眼一直沉默着面无表情的路远琛:“不会打扰到你们吧。”



何风良也看向路远琛,心想要是人都主动送上门来了,路远琛要还是拒绝,那就真是烂泥扶不上墙了。



好在“烂泥”好像终于开了窍,抬起头:“不会,坐吧。”



崇岭便在路远琛的身边坐下。



卡座很大,沙发也很软,崇岭却刻意坐得离路远琛很近,近到哪怕不去看,也能察觉到身边人的一举一动。



路远琛感觉到了沙发的下陷,故作镇定,拿起旁边的酒单:“你喝什么?”



崇岭玩笑道:“路总请客吗?”



路远琛“嗯”了一声。



崇岭便道:“那就再点一杯和我这个一样的吧。”他点了点自己放在桌上的酒杯,还剩小半的酒液晃了晃:“马提尼,草莓味的。”



路远琛按铃叫来服务生,动作间,余光瞥见崇岭的身子是朝自己这边侧过来的,目光好像也一直停留在自己的身上。



……别自作多情。



别自作多情。



路远琛强迫自己多想想楚赫的事情,以把胸膛里涌动的这股无名的陌生冲动按捺下去。



崇岭却显然完全不理解他的难处,落座后,喝了酒,便一直在和他聊天,说话,逗他喝酒。不过更多时候,路远琛沉默,替他说话的则是何风良。



路远琛只是一个劲地灌酒而已。



事实证明,酒精并不是路远琛的盟友,涌入血液后,反而开始助长他心里的火。



有点上头了。



路远琛抬起手,撑住自己的额头。只听崇岭还在和何风良聊天。



“……路总分手了?”崇岭微微挑起眉,有些讶异,好像闻所未闻:“怎么会?上次我还看见路总的未婚夫在给路总买首饰呢。”



何风良有心助攻发小,闻言不屑道:“什么未婚夫,连交往都没交往呢,你听那些人瞎传。”



崇岭适时地看向路远琛:“这么说来,路总一直都是单身?”



路远琛眯了眯眼。



“嗯。”他道:“我是单身。”



酒意上涌,令他的脖子和额头都有些发烫,而在这热气之间,他看见崇岭朝他笑了笑。



“路总,”男人低声道:“要不要也尝尝我的酒?”



不是不行。



路远琛伸手去按铃,然而在他按下铃以前,崇岭动动手指,已将他喝了一半的酒推了过来。



粉红的酒液在酒杯里轻轻摇晃,男人额发些许散乱,一双狭长的黑眸夹着笑意,专注地看着他,在这昏暗混乱的酒吧内,竟显得那么温柔。



路远琛顿了顿,就算有点醉了,他也知道这个举动有多暧昧。



如果做出这个举动的是其他任何一个人,路远琛都会毫不犹豫地让对方滚蛋。



但这个人是崇岭。



他甚至无法确认,崇岭的本意里,究竟带有多少暧昧的因素。几周前公司休息区里的那一幕还在路远琛的心里不断地重演,提醒他不要再丢人了。



路远琛接过了崇岭递来的酒杯,抵到唇边,浅浅地抿了一口。



有点甜,带着酒精的刺激味道。



……



聊了一会儿,崇岭适时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间。



他一走,何风良就猛戳路远琛,一通挤眉弄眼。



四杯烈酒,加上那两口马提尼,路远琛已喝得有些晕了,他不耐烦道:“怎么了?”



“还说他对你没意思?”何风良道:“人家明显喜欢你好不好?”



“……不可能。”



何风良道:“你要相信哥们,这么大的地方,人家挨着你坐不说,聊天的时候眼珠子都恨不得长你身上去了。还有那杯酒,妈的,你真感觉不出来,还是在装傻?”



说完,又压低声音:“还以为你真要在姓楚的那歪脖子树上吊死了,结果还有这么一场缘分,把握住啊。”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何风良还没特别地想要撮合他们,崇岭长得是很帅,但帅也不能当饭吃不是?而且长得好得多了去了,单看脸,也不是非谁不可。



但等崇岭坐下聊天后,何风良才从对方的谈吐中发现,这人不是个空壳子,最近几个圈子里为人称道的方案,竟然都出自于对方的手笔,效率与质量之高,简直是个完美的工作机器。



人总是会欣赏真正有能力的人的。何况崇岭不止有能力,还是个会说话且颇具幽默感的人。



长得帅,能力强,情商高,似乎还对自己的发小抱有好感。



何风良无法理解路远琛怎么会不出手。



一个可怕的想法在他脑子里出现,他凑到路远琛耳边:“喂喂,和哥们说实话,你该不会对那个姓楚的还余情未了吧?”



“……”路远琛感觉头越来越晕了:“滚。”



他朝洗手间的方向看了一眼,何风良也感觉有点奇怪,随口说了句:“崇岭呢?怎么还没回来,该不会在洗手间被哪个小妖精缠住了吧……远琛?”



路远琛的大脑彻底转不动了,理智停摆,感性全权接手。



他站起身,径直朝洗手间走去。



洗手间内。



崇岭站在洗手池前,正专心致志地洗手。



半枚白色的药片从他的手指间漏入下水道,消失得无踪无迹。



医院开具的安眠药,效用一般,但和酒叠加在一起就不一样了。所以崇岭只用了半片。



这还是他头一次给人下药,这么下三滥的手法他一向看不上,但……崇岭发誓,他给路远琛下药,不是因为馋人家身子,只是想更快速地拉近彼此的关系,以顺利执行自己的计划。



等会儿路远琛就会睡着,而他的那个叫做何风良的朋友,他已经刷够了好感度,现在一定非常想要撮合他们。自己一回去,何风良肯定会找些借口,让自己送路远琛回家。



有了这次经历,他和路远琛的关系,就能顺利跨过“陌生人”这个阶段了。



灌醉虽然也行,但实话说,就算在幻境里,崇岭都没见过路远琛喝醉的样子,不确定对方的酒量,也不确定对方会让自己乖乖地灌醉,所以下药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他没想到本该在卡座里昏昏欲睡的路远琛会找过来。



酒吧的洗手间也挺乱的,但灯光比其他地方要明亮一点。走廊里,喝醉了的男人面带红潮,跌跌撞撞地找过来,一路上撞了几个人,收获了几句不满的骂声。



崇岭有些惊讶,飞快擦干了手,走过去,扶住了路远琛。



然后路远琛就靠进了他的怀里。



“……路总?”崇岭试探地喊了一句,没得到任何回答。



怀里的身体很烫,很沉,是个成年男人。



这种感觉对崇岭而言很陌生。他从没抱过男人,他捋起路远琛散乱的额发,发现男人的双眼茫然,正怔怔地望着他。



此时的路远琛,和他醒着时那种难以接近的模样完全不同,被酒精熏得通红的脸和耳垂,迷蒙的眼睛,就像是卸下了所有的防备。



他就这么靠在他的怀里。



可崇岭却莫名想起了那个拿着刀、满身是血的男人。



孤身一人的路远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独自喝了酒,听着音乐,不再有紧绷的防备和装模作样的冷漠,他独处时才最自在。那时的他,脸上也有类似的表情。



而现在,他不是独处,却因为酒精的作用,在崇岭的面前,也露出了那种表情。



亲他。



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拉近关系的机会。攻略这种男人,你是不能装模作样地用若即若离的勾引钓着他的,你必须要更加主动、更加热切、更加强硬地把他从他的壳里拉出来。



亲他。



你要更快地完成任务,才能更早摆脱这无聊的束缚。



亲他……



崇岭搂着路远琛,却迟迟没有低头。



他好像有点出神,几分钟后,怀里一沉,他低下头,发现路远琛靠着自己,竟然就这么睡着了。



何风良果然把送路远琛回家的重任,连同路远琛家的地址一同交给了崇岭。



崇岭没说什么,带着路远琛上了出租车。



车窗外,路灯车灯霓虹灯,如同流水一般匆匆流淌而过。路远琛所住的高档小区管理很严,不允许外来车辆出入,好在路远琛这张脸很管用,崇岭降下车窗,让保安看清怀中男人的脸,牢牢拦着他们的杆子立马就抬了起来。



小区内很安静,付完钱,唯一的噪音便也远去了。



崇岭搀着路远琛走了两步,觉得不方便,想了想,弯腰把人抱了起来,就这么带着路远琛回了家。



这座豪华的高级公寓,崇岭这段时间在系统的帮助下,看了不知多少次,对里面的陈设,也已经熟悉到不能更熟悉。



他将路远琛带到主卧,弯腰给他脱了鞋,又拉下了他运动外套的拉链。



忙完这些,崇岭直起身,对着满屋子的黑暗叹了口气。



他刚刚竟然下不去嘴。为什么?



难道他和楚赫那玩意儿其实没什么差别?



不会吧。



崇岭又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男人,竟然也头疼起来。



他……



应该不是的。



他不是觉得亲路远琛很恶心。



他只是在刚刚那个瞬间,忽然觉得一直孤身一人的路远琛,很可怜。



如果路远琛就这么一直不愿相信他人,或许并不会受到这么多的伤害,上一世也根本不可能走到那种地步。明明是个防备心很强的人,却因为缺爱,鼓足勇气伸出手来,结局却是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



不过很快,崇岭就觉得自己搞笑至极。他这乡下出来的穷小子,也配可怜一个身家亿万的京城富二代?要是再给他一次机会,一定不会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原因放走这完美的机会。



崇岭摸了摸口袋,拿出香烟,又想起自己这是在路远琛的卧室里,于是抬起步子想要走出去抽烟。



谁知他刚有动作,便听身后传来一声沙哑的:“崇岭。”



崇岭身体一僵。



他万万没想到,被自己喂了半片安眠药的路远琛会醒过来。



他转过头:“路总。”



路远琛的头脑还不是很清醒,迷迷糊糊地,隔了很久才问:“你怎么在……是你……送我回来的吗?”



崇岭笑了笑:“是的,路总,您喝醉了。”



“不要用敬语。”



崇岭眉梢一挑,从善如流:“你喝醉了。”



几声轻响,路远琛从床上坐了起来,挪到床边,好像要下来。崇岭走上前,弯腰:“路总,你要喝水吗?我给你倒就行……”



他的声音止住。



因为路远琛在他弯腰的瞬间,勾住了他的脖颈,然后吻了上来。



两人都喝了酒,且唇齿之间,都有一股草莓的香气。



崇岭只迟疑了一瞬,就加深了这个吻。



男人的嘴亲起来和女人很不一样,抱起来也和女人不一样。沾了酒精的舌头很热,崇岭熟稔地吮吸着、挑逗着,慢慢地,他们的姿势变了。路远琛躺到了床上,而崇岭单手撑在他的脸侧,另一手则温柔地在他的身上轻抚。



撩开薄薄的衬衣,他摸着路远琛的腰,一路向上,指尖找到了左侧那颗小小的乳头,捏了一下,却忽然感觉身下的人一个瑟缩。



崇岭的动作一顿。



他睁开眼,身子微微后撤,只见路远琛也睁着眼,正看着自己,眸子里带着几分彷徨无措。



他还是第一次。



操……



崇岭慢慢收回了手,却没有停下这个吻,反而更加温柔地,在路远琛的眉峰、眼角、鼻尖、侧脸上留下亲吻。



最后亲到了耳朵,崇岭低声道:“路总,您累了,早些睡吧,难受喊我,我就在外面。”



说完,他起身,走出了主卧。



他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似乎察觉了他心情上的不对劲,蓝色星星于一片黑暗中现身。



崇岭点了根烟,却夹在指间,一个劲儿地出神,直到火星儿都快烧到指尖了,他才将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



“你看,”他说:“我说过,让路远琛喜欢上我,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星星绕着他飞了一圈,什么都没说。



“刚刚他主动亲了我,”崇岭淡淡道:“已经向我暴露了他的真心,从此以后,占据主动位置的人,就只可能是我了。”



“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彻底爱上我。那种感情会比他给楚赫的更真挚、更彻底。”崇岭道:“我要什么,他就会给我什么。然后,楚赫彻底出局,永远不可能再出现在路远琛的面前。”



“如此一来,路远琛的命运就彻底改变了。”



“我的任务也就成功了,是吧?”



夜色愈发沉重了,蓝色星星却始终没有给他任何回答。



崇岭裹了个毯子,就这么在路远琛家的沙发上睡着了。



许是在陌生的环境里,哪怕喝了酒,半夜三点的时候,崇岭还是醒了。



屋子里比睡着前要安静太多太多,却又有一种沉重的声音在耳边来回地回响,直到大脑渐渐清醒,崇岭才意识到那声音来自于墙上的挂钟。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起身,整理了下衣服,用冷水洗了把脸。又因口渴走到了厨房借了个一次性纸杯喝水。



做完这一切,崇岭总算感觉自己暂时地活了过来。说来真是挺奇怪的,他的酒量向来不错,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却让他感觉自己一定醉得很厉害。



从任务的角度上说。路远琛要的是爱,那么,崇岭为了完成任务,给他他想要的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可一件很可笑的事实是,昨天是崇岭有生以来第一次,只是为了安抚、为了照顾一个人的情绪,而去亲吻一个人。



唇舌的交缠,对他而言向来代表着性爱的前奏。因此他亲了路远琛,然后,几乎是本能性地将手伸进了男人的衣服里,去爱抚男人的身体。



但他又在看到路远琛的眼睛后,如梦初醒般收回了手。



路远琛和他以前那些玩伴炮友是不一样的。



那些女人和他一样,只是为了贪图一时的快感才会和他在一起,她们要的是崇岭的外表,是他的身体、他的性器、他的甜言蜜语。怎么快活怎么来,彼此都清楚这段短暂关系需要的,只是性。



可路远琛要的不是这些。



他要崇岭的心。



这件事情,崇岭也不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的。可知道这件事,和真正的去做这件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那一刻,崇岭无法控制地想起了那个坐在沙发上,用一种疯狂、充满仇恨的方式了解了自己生命的路远琛。



这就是他从来不碰路远琛这样的人的原因。太麻烦了。太可怕了。太偏执了。



也太炽热了,他这么凉薄的人遇上了,只会被烫伤。



崇岭有点乱,他扔了水杯,又走去阳台,打开窗户,抽烟。让尼古丁和冷风一起帮自己冷静。



吹着冷风,一个前所未有的疑问出现在崇岭的脑海里。



他能让路远琛喜欢上他。



可是,他能喜欢上路远琛吗?



崇岭点了点烟灰,又觉得自己真是想得太多了。只要路远琛爱上他,让任务完成,自己就能离开去过自己的新生活了。何必想这么多没用的东西?



而且……他和路远琛是两个世界的人。



崇岭对着系统、对着任何一个人,都能游刃有余、信心十足地说,他能让路远琛喜欢上他,甚至爱上他。



可他却无法说,他能和路远琛在一起,两个人,长长久久地交往下去。



路远琛是京城豪门的独生子,连楚赫也是富二代、大少爷。崇岭却只是个十八线小县城小乡村里出生的,穷人家的小孩。



现实比情感重要太多,他真不觉得他们能走到一起去。



别想太多了。



崇岭再一次打断了自己不断发散的思绪,掐了烟。



一定是因为身边太久太久没人了,才会乱七八糟想这么多的。



等任务结束,就不会再这样了。



他走回客厅,却听主卧里传出几声模糊的呻吟。崇岭以为是路远琛醒了,觉得不舒服,便过去看了看情况。



却发现躺在床上的男人眉头紧皱,额头上沁出点点汗珠,嘴唇翕动,满脸不安,显然是做了噩梦。



崇岭看着他的嘴唇,听着他模糊的低吟。



“系统。”崇岭低声问,“他做了什么梦?”



然后,他在主卧的大床边上坐了下来,闭上眼睛,让蓝色星星将自己带入和路远琛相同的梦境之中。



--



第二天,路远琛从宿醉的头痛欲裂中醒来时,崇岭已经走了。



他向来没有赖床的习惯,醒了就起来,穿衣服洗漱,等着要他处理的事情太多,他没时间偷懒。



然而今天,他坐起身后,靠在床头靠了好一会儿都没动,半响抬起手,捂住了眼睛。



自己昨晚真是喝得晕了……



路远琛还记得,昨天是崇岭送他回来的。他是很累,但不是完全没有意识,他甚至记得下出租车的时候,崇岭将他抱了起来。



然后,他……



他怎么就亲了崇岭?



崇岭竟也没有拒绝。



昨天的事情,让路远琛越想越乱,他不常抽烟,这会儿却不得不给自己点一根。他坐在这张床上,想着昨天晚上,在这张床上发生的事情。



崇岭将他压在床被之间,缠绵地、热情地吻着他。带着草莓酒味的唇舌探进了他的口腔,舔过他的牙齿,细细密密地挑逗他的舌。他的上颚、侧颊,都被崇岭仔细地照顾到了,而最受疼爱的,还是他的舌尖。



其次则是他的唇珠。



男人比他高,肩膀也要宽一些,他就那么密密地搂着他、压着他,像是保护者,又像是侵略者。明明隔着衣物,那炽热的体温却还是诚实地传了过来。



然后一双手躺进了他的衣服里,抚摸着他的腰、他的小腹,然后找到了他的乳头,轻轻地捏了一下。



他不自觉地颤抖,睁开眼看向身上的男人。男人好似也明白了他的慌乱,收回了手,随之而来的是更具有怜爱意味的吻。



路远琛抽了口烟,睁开眼,看向自己的下体。



裤子裆部已被顶了起来。他光是想到崇岭搂着自己亲的样子,就硬了。这次和以往还不太一样,男人晨勃很正常。但这还是第一次,路远琛感觉自己特别特别地想。



和应付身体的需要不同,这一次他要泄出来的不是腹中的火,而是心中的火。他伸手下去,拉下了自己的裤子。



喘息动作间,路远琛不自觉再次想起了崇岭的脸。



……



纸团被扔进了垃圾桶。



路远琛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走向浴室,冲澡,洗手。



脸上没有表情,心里却已是一团乱糟。



他没谈过恋爱,没有喜欢过别人。楚赫对他好,主动地接近他,而且身上的缺点,路远琛都还算能够忍受,于是他将楚赫留在了身边。或许,时间久一点,他还能给楚赫更多的信任,毕竟人非草木,日久天长,总会软化。



路远琛以为那种感觉已算得上在谈恋爱了。



可好似是为了证明他的错误一般,崇岭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不过脑子才叫动心。”



何风良的话突然地出现,却又十分的恰到好处。



于是,路远琛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此前那种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始终能让他保持冷静的好感,只是好感而已。



真正的喜欢和爱,要更加不受控制,也更加炙热。



他孤独了太久,明明很多时候,也是渴望着这种感情的。可真正来的时候,他却又情不自禁地想要退避。



实在好笑。



好在,路远琛虽然犟,但不是真的蠢,认清自己的心意以后,反而平静了下来。



客厅的桌上放着一碗已经有些凉了的粥,他走到客厅时才发现。



旁边还放了一张纸条:趁热喝。



除此外没留下其他信息,没有电话号码,也没说是去做什么了。



今天是工作日,横竖好像也只能是上班。



路远琛坐在桌边,将那碗粥给喝了,然后拿出手机,给秘书打了电话,又给贺凡打了一个。



半小时后,西装革履的路远琛,便出现在了贺氏大厦门口。



大厅里,贺凡笑着迎了上来:“路总日理万机,怎么突然想起来要亲自来开会?”



路远琛淡淡道:“亲自看看,总是放心些的。”



预订好的会议室在三楼。



电梯里,路远琛看着亮起的电梯按键,状似不经意地问:“那天那个负责项目方案的人……叫什么来着?”



贺凡道:“你是说崇岭?”



“嗯。”路远琛道:“他工作做得不错。”



贺凡笑着道:“是,这次项目结束,就给他升职。”又有些好奇地看向路远琛。



路远琛和楚赫的那些事儿,早就是明面上的了,大伙都以为这两人真会在一起。谁知路远琛一转头,突然就变了脸,一脚把楚赫给踹了。明眼人都知道十有八九是因为楚赫出轨给路远琛带了绿帽,但贺凡还有更多其他的好奇。



比如,这个变脸的时间点,实在太巧合的就卡在他第一次将崇岭介绍给路远琛的时候。



他还记得那时路远琛看向崇岭时那有些奇怪的眼神,还有奇怪的态度。



上次去路远琛的公司开会时,这两人好像还单独出去喝了咖啡。



现在路远琛又莫名其妙、前所未有地亲自来他的公司开会……换个人,或许会以为路远琛是不信任他的能力,但贺凡觉得,路远琛大概是为了崇岭来的。



能在这圈子里混下来的都是人精,他可不觉得路远琛和他提崇岭,就是为了夸一句“工作不错”。



下了电梯,贺凡七拐八绕地给路远琛带到了一个休息室里,让路远琛稍等。



路远琛见了眼前这绝不可能是会议室的房间,果然也没发出疑问,更没再提什么会议。他微微地笑了笑,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贺凡很快找到了崇岭的部门。



却不想崇岭的工位上,竟然空空如也。贺凡奇怪了一下,走到旁边工位,拍了下陈远皓的肩膀:“崇岭人呢?”



陈远皓迷瞪着眼,顶着两个黑眼圈:“贺总好……崇岭?哦,他一早来打了卡就走了,灵耀那边的案子负责人不也是他吗?您知道的,那边人喜欢当面交流,不爱开视频。”



贺凡沉默。



他感觉自己像个拉皮条的——还拉失败了。



无奈,只好和路远琛说了崇岭不在。



好在路远琛沉默了下,也没多在意,点了下头,竟然真的又和他一起开会去了。



这场会议两个大老板都在,是以所有下属都坐得十分端正,出乎意料的有效率。



等开完会,路远琛回到公司,坐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



他先是对着漆黑的屏幕发了会儿呆,然后拉开了抽屉,拿出了一张写着邮件地址的纸条。



他将那邮件地址输入进收件人那一栏,然后在内容里,写了又删,删了又写,自带的自动保存不知帮他保存了多少版草稿。



最后。



崇岭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此时也在灵耀那边开完了会,正坐在咖啡馆里,打着呵欠灌着咖啡,思考着要不要再摸会儿鱼。



他眯眼看着人行道上的行人,拿出了手机。



不是信息,不是电话,而是一封邮件。



发件人很陌生,但崇岭很清楚对方是谁。因为这个邮件地址,他只在一个很隐晦的机会里,给过一个人。



他点开邮件,里面是一串数字,后面跟着一个字。路。



是路远琛的电话号码。



崇岭牵了牵唇角,知道鱼儿已经挂上了他的鱼钩。只可惜,因为多想了些不该想的,他此时并未有本应该有的快意。



动了动手指,他保存了这个号码,并发送了一条消息。



“路总,好好休息。”



--



接下来一连几天,崇岭都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加班漩涡之中。



他为了能让路远琛高看他一眼,也为了在那些已正式接受家业的富家公子哥们的圈子里打响名号,一连接手了好几个项目。这样的事在公司里前所未有,通常,一个项目就够忙的了,哪里还能多开。偏偏崇岭就是做到了,还做得比任何人都出色。



当然,这也离不开系统的帮助,很多繁复无用的工作,都能交给这个不知来自哪里的蓝色星星,崇岭只需要负责处理核心问题就行。



饶是如此,一大堆工作沉沉地压在身上,每天还需要和一堆不同的人交流沟通,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周后,项目上他需要负责的工作终于是差不多到了收尾阶段,而崇岭也终于是成功地倒下了。



发烧三十九度,外加腰酸背痛,躺在床上,唯一的力气只够他拿起手机艰难地请了个病假。



他们这部门的经理一向不怎么好说话,但崇岭这几个月的工作能力已让公司里大半的人都心服口服了,贺总不知为什么,也对这个员工相当的关照,于是经理手一挥,直接给了崇岭一周的带薪休假。



总算安生了。



不过也是他自己自作自受。



在家吃药吐了三次,崇岭最后感觉不行,还是拖着病重的身体到楼下的小诊所里吊了水。



他麻烦护士帮忙看着水,自己则在椅子上沉沉地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得他腰更酸背更痛,但烧已退了大半,总算是又活过来了一半。



扫码付了钱,崇岭回到出租屋里,却连个外卖都懒得给自己点。



他就这么躺着,看着天花板。



看了一会儿,他又睡着了。



这一次睡着,他在饥饿和疲惫的状态下,做了一个他很久都没做过的梦。



梦里的他十八岁,刚上大学,第一次离开父母,从满是泥土树木的落后乡村,来到了繁华的京城。



那时候真是什么都不懂,花花世界迷人眼,无数的新鲜事物如同溃堤般,不由分说地全部涌入了十八岁的崇岭的世界。



好的坏的不分彼此,掺杂在一起,将他彻底淹没。



崇岭是他们家、甚至是他们村子里最聪明、也是长得最好的那一个。就像是童话故事里,不小心落到了丑小鸭家里的白天鹅,他生来就不是会被囹圄在那偏远一隅的存在。



饶是如此,来到京城后,他也还是必不可免地经历了一番受排挤、鄙夷、嘲笑的阶段。



乌压压的黑泥砸下来,外面的世界又那么新鲜,崇岭走在路上,都会被要电话号码,抗压能力差点的,肯定就要自暴自弃、耽于享乐了。



但崇岭没有。



他好像天生就具有近乎冷血的学习能力和思考方式,骨子里也有一股子狠劲,不愿让别人看轻自己。



他学,学习所有能被他接触到的知识,学所谓上流人士的谈吐举止,学人与人交往的潜规则,学如何察言观色……如同一颗被埋进了土里的种子,不断地向下扎根,汲取营养。



而他也是人,也会有被压得喘不过气来,需要解放压力的时候。



他的途径就是做爱。



做爱,做爱,和不同的人做爱。用感官上的快乐和他人的体温,去填补、释放那种无法言说的压力以及巨大的空缺。



空缺。



也可以说是孤独。



如此巨大的城市,庞大而复杂的钢铁牢笼,在这里没有崇岭的家,他不在这里出生,却想在这里扎根,那就只能承受着莫大的孤独。



大部分时间,他会和不同的床伴在床上厮混,做好安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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