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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味鲜,常霄不得不说头一个想出用这个制馅料的是个人才。
当初去排队时才听前后的人说,这鳝鱼馒头是京城时兴的小食,好似这秦夫郎有亲戚在那头,故而得了正宗的方子,也就是说现下吃到嘴里的是真正的京城口味。
京城于绝大多数人而言,都是一辈子去不得的地方,然而那头无论有什么时兴东西,无论是官帽穿戴的款式,还是吃食上的花样,到了下县来,但凡是沾了京城的名号,一准儿是要风靡一时的。
话说回来,比起鳝鱼馅,他更喜欢兔肉馅的馒头。
曾如意则是仍旧独爱曹婆馒头,对这两样说不上不喜欢,也称不上多喜欢,吃的最多是羊头肉,还喝了不少香饮子。
人在吃食上不短缺,多吃蛋多吃肉,不单是身子骨能壮实,看面色也能看出气血充盈。
常霄自己就罢,原先也不见得差到哪里去,放在曾如意身上就更明显。
和以前比起来,常霄刚醒来见到的那个小哥儿简直是个霜打过的小苦瓜。
曾如意见常霄望过来,以为常霄是想喝香饮子。
刚刚葫芦里就剩一杯了,全被对方倒进了自己的碗里。
他端起碗凑到常霄嘴边,莞尔道:“尝尝?”
常霄凑上去抿了一小口,又顺路在夫郎的唇畔啄了一下。
桌下的小狗团子看不懂两个主人凑在一起做什么,它再次低下头舔了舔已经空无一物锃光瓦亮的饭碗,今天的饭可真香啊,就是没几口便吃完了。
——
到了日子,常霄再度进城见着了甘小泉。
“常大哥,好久不见!”
甘小泉笑盈盈地迎上来,冲常霄拱了拱手,请他进脚店里坐。
常霄随他往前走,口中笑道:“上回来时不见你,听闻是去府城发财了。”
“嗐,我这等人物,又能发什么大财,不过是接了桩买卖,主顾那头不放心,要我跟着去做个见证罢了,若非如此,我也懒得跑这一趟,府城当真是样样够贵,一碗馄饨都比咱莘县贵两个钱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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