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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你不知多热闹,一会儿吃饭时我慢慢跟你说。”
曾如意被他这么一说,也起了兴,又见辣羊脚子下酒,主动烫了一壶酒来吃。
……
【所以后来没见着王来福吗】
曾如意配着菜也吃了几口酒,这会儿已经觉得脸颊发烫。
但或许是今天高兴,他倒有些享受这种熏熏然的感觉,就是在常霄手心里写字的时候,觉得指头尖都有点打滑了。
“没见着,回头我去四阳店卖货时再打听打听,那人多半不会就此消停的,且看还有什么后招。”
曾如意点点头,又夹一个羊脚子来吃。
不得不说,外面做的吃食就是比自家做的更舍得放料,就是这个不比猪杂碎,想压住羊膻味不易,多半有秘方,不然他也能试着做。
盘中菜所剩不多,常霄把剩下的鱼肉和零星几根菜都挑着吃了,酒也还剩一些,全都倒进了自己碗里。
曾如意喝酒纯是一小口一小口地抿,一顿饭过去了还剩小半碗。
他不肯浪费,常霄便也陪着他,把余下几口慢慢喝了。
收了碗筷,两人洗漱,往常这时辰早吃罢晚食,都该上炕睡觉了,今日却是一肚子的饭,遂抖开钱袋子,又把银钱数了一遍入账。
三贯钱里给了程三一贯余一百二十文,还剩一贯余八百多文,当中还有草编匣子的本钱二百三十文。
常霄扒拉了一下账本,忽然意识到一点。
“咱们手里的银钱,好似已经够买牲口的了。”
不单能买,买完还不至于把存银掏空。
上回卖老桑木得的六贯是最大一笔,原本手里就还有个四贯钱上下,其实本就已经够了。
只因牲口不是多急着买,岂能把手里的钱一把都兑出去,那般担风险的事常霄才不会干。
不过换个角度想,生意人手里的钱是一直流动的,钱存在手里是死物,花出去才能盘活。
在不背债务的前提下,有些开销是断不能省的。
他过去几个月的奔忙,给家里换来了几桩稳定的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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