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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第一份诉状。
按照他与常霄事先所商量的,这一份诉状只针对曾兴运侵占亲侄家财一事。
梅大光可以证明当年曾如安离开阳县,确实通过典卖折现了至少二百贯的现银。
孔和成则可以证明,曾兴运是在明知曾如安不一定身死的前提下,未曾出面报官或是追查下落,反而隐瞒曾如意,对其谎报死讯,继而侵吞财产,行苛待亲侄之实。
要查曾如安的下落,就势必绕不开当年同行的数人。
一旦查出其中有一人名栾光,正是数年前在县城河道中“溺死”的那具尸体,两个案子就会因此被联系在一起。
“栾光即使是意外溺亡,事涉人命,衙门就一定有卷宗留存,不仅如此,当初多半还费心寻到了与他相关的人前来认尸。”
不过栾光是个孤家寡人,不见到卷宗,谁也不知道当初认尸的人是谁。
正可谓说什么来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居然很快被送到了眼前。
甘小泉得知常霄回城后,及时带来一个消息。
栾光昔年在择芳楼的相好,哥儿染杏被他寻到了。
“染杏离开择芳楼后更名改姓,现下叫思弦,在城中瓦子当曲师。”
而染杏在见到常霄、曾如意与成华三人,得知他们有意为着另一桩案子,促使官衙重新调查栾光身死一案后,犹豫再三,终于承认道:“当年被请去衙门认尸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奴家。”
不仅如此,染杏还坚定声称,栾光之死绝非意外,乃是为人所害。
因为栾光“失足坠河”的当日,更早一些的时候,正是从染杏的房间中离开的。
“那时我们在商量给我赎身的事情,鸨母狮子大开口,虽说动用我全部积蓄,再加上栾郎的添补,应当能凑够,但栾郎说,他还有个来钱的路子,只要银钱到手,不仅能给我赎身,还够我们换个地方,买一个宅子,开一间铺子糊口,将来吃穿不愁。”
染杏道,那夜栾光越说越起劲,直言现在就要去把这笔银钱搞到手。
“我当初听着不对劲,猜测应当不是做生意得的银钱,不然如何是想搞就能搞到的?但我问他,他也并不说。”
当晚,染杏却没有等到栾光来楼中留宿。
往后数日,更是发现对方音讯全无,
再听到这个名字,已是官衙通过查访,得知自己是栾光养在花楼里的相好,要他去衙门认一具从河中打捞上来的浮尸。
在河里泡了好几天的人,早就不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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