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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吃酒(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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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

另外程三拿的两双孩子穿的更便宜些,二十文就卖。

常霄解开钱袋,当场给薛和数出八百九十文钱,当中毡靴三百六十文,大人穿的毡鞋十四双是四百九十文,两双孩子穿的是四十文。

常霄按着九百个钱数的,多出来的十文,他也给了薛和,让他给自己看着装上些毡布的布头。

虽说不知道能做什么,但总觉得拿回去给曾如意,小哥儿说不准能想出用途。

二十多双鞋靴和布头一起打成两个包袱,看着大,好在不沉,常霄和程三各提一个,从薛家告辞,薛和把他们送到巷子口方回。

等在脚店摆开酒菜,已近了申时。

从前这个时辰前后,常霄早就往回走了。

他看一眼窗外天色,心道计划赶不上变化,今日怕是赶不及在天黑前回家,只盼小哥儿莫要太担忧。

再回神时,面前的酒盏又被添满了。

黄齐和甘小泉年纪小,又是做东的一方,上来就先敬了两回酒,常霄和程三皆承情满饮了,眼下是第三盏。

甘小泉正如黄齐所说,生了个机灵模样,能说会道,张口闭口尽是些俏皮话,恨不得每个字都往外蹦包袱,就连程三这等有些怕生的性子,也很快朗声笑个不停。

过了片刻,又有一碟子菜上来。

甘小泉道:“二位大哥快尝尝,这是这家铺子的招牌,辣羊脚子!保管出了这地方,别处再吃不着了。”

羊脚子就是羊蹄子,其中的辣味仍是来自食茱萸,外还有几味尝不出来的香料子,做得入味,羊脚子的骨头也都给剖干净,只剩下吃起来简便的小骨头和软脆骨,让人不需手捧着啃,用筷子夹着就能吃尽,佐酒正好。

常霄细尝了一块,赞赏道:“怪不得是招牌菜,滋味着实好。”

黄齐与有荣焉一般,笑道:“早前小泉带我来尝,我也这么说嘞,吃了一回还想吃。”

四人相互谦让着,举筷吃了轮菜,这个时辰脚店几乎没什么客,宵禁解了后,凡是供酒的铺子,无论是正店还是脚店,多还是晚上生意更好。

因此城里很多脚店是过午才开门的,这家也是一样。

此刻独他们一桌,甘小泉又和店家相熟,还白得了一碗盐水豆儿吃,倒是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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