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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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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肉软糯,瘦肉香,肥肉也一点不腻,吃起来是糯糯的口感,肥瘦相间的部分最美味。

冯芝她们日常是不吃猪头肉这种粗犷的食物的,但是今天,完全被征服了。

冯广思坐在妻子和外甥中间,一筷子接一筷子,什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哪有这一筷子肥瘦相间的猪头肉来得实在,给他龙虾鲍鱼都不换。

好吃的东西大家都爱吃,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很快就光盘了。

冯广思还没吃过这种能把菜吃光的席面,想到其中有他一份“功劳”,而且是很大一份功劳,讪讪地放下筷子。

他压低声音问外甥:“这皮蛋怎么也这么好吃。”

林承轩抢到了最后一块猪耳朵,美滋滋塞进嘴里,听到舅舅的疑问,他也不懂:“舅,你还没明白吗?只要是学长家自产的食材,就没有不好吃的。”

他得意道:“之前还送我一罐咸鸭蛋呢,配白粥吃绝了。”

冯广思幽幽地看着他,看得林承轩背后起了白毛汗,恍然间反应过来,连忙解释:“不是,那一罐咸鸭蛋只有几个……”

但很快冯广思就没心思纠结外甥吃独食的咸鸭蛋了,别的热菜上桌了。

红烧肉切得稍微大块,端上桌往下放的时候,油润红亮的肉块甚至duang了一下,众人的筷子伸过去,刚好一人一块。

切得四四方方,炖得软烂入味的红烧肉在筷子上颤巍巍的,送进嘴里,浓郁的肉香在口中瞬间爆开,瘦而不柴,肥而不腻,附带的一点肉皮又增加了一点胶质感,这种大口吃肉的满足感,无与伦比。

可惜,这么美味的红烧肉一人只分得一块,吃得人齿颊生香,偏偏又没办法继续品尝。

红烧肉刚刚光盘,又上了新菜,粉蒸排骨细嫩入味,排骨肉本就是猪身上最好味的部分之一,乔宁爱吃排骨,这道菜一上桌,他碗里就多了几块排骨。

“你们自己吃,不用给我夹。”乔宁自从招呼大家开席之后,就没怎么说过话了,不是他不想周到地招待客人,压根不用他管,客人们自己闷头狂吃,他的嘴被食物占住了,客人们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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