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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程曦一出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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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了,我怎么可能知法犯法?”程曦立刻说道。

&esp;&esp;讲实话,不允许买卖奴仆有什么用?还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sp;&esp;这年头的奴仆不是买卖作为奴仆,而是买卖作为子女,所谓的身契也是养子养女契约。

&esp;&esp;虽然法律规定普通人不可以买卖奴仆,也不允许私奴的存在,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子女要几乎无条件地听父母的话,不可以不孝顺啊!

&esp;&esp;夸张点说,父母就算是无故打死子女,也不过是杖刑罢了,这还是闹上公堂的结果,如果父母有理由,或者子女是“病逝”,比如说因为受管教处罚结果生病一命呜呼的,父母根本就不会有事。

&esp;&esp;先贤们还会说一些父母不慈子女不孝的话,到现在,已经变成了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阶段。

&esp;&esp;所以很多人家会通过养子女契约约束奴仆。

&esp;&esp;当然,这种契约并不会受主流观点保护,程曦相信,以自己得罪人的能力,只要自己有个养子养女,立马就会被御史参奏。

&esp;&esp;但是程曦确实也没有“收养”什么子女的打算。

&esp;&esp;对于程曦来说,与其把这些工作交给养子养女做,还要承担被御史参奏的风险,不如多发明点解放双手的家务用具。

&esp;&esp;首当其冲就是洗衣机。

&esp;&esp;程曦默默盘算着:要问问那些人,洗衣机做的怎么样了,这么简单还没做出来,肯定是因为这些男人平时都不洗衣服!要是他们自己洗,就知道洗衣机多么刚需了!

&esp;&esp;韩胄其实是有些不解的:“你不要私奴,我能理解,这事犯法,但是为什么不买一些官奴呢?”

&esp;&esp;大虞是有官方发卖的官奴的,主要是被犯事人员牵连的家眷,包括他们家中的“养子女”。

&esp;&esp;韩胄当然不是让程曦买个小少爷千金小姐回来,对方回来也不会干什么活,韩胄指的就是那些名为养子女实为奴仆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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