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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不理性的冲动:
跑。
他跑了。狂奔的时候四条腿同时离地,身体在空中伸展到最长,然后收拢,落地,再弹起。鬃毛在风中往后飞,在身后猎猎作响。他的尾巴直直地竖在身后,像一个黑色的、不会倒下的旗杆。
芬恩在他旁边跑。金色的鬃毛在风中像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从蜂蜜色到古铜色的渐变在阳光下被拉成了一道一道的光带,像有人在他身上画了一道彩虹。
他的步伐比雷夫更快,更轻盈,四条腿落地的声音像四根鼓槌在敲击一面巨大的鼓,咚、咚、咚、咚。
克尔在他们身后跑。不是追不上,是故意的。他在看后面。他在看奥伦。
老雄狮跑在最后面。他的步伐不像雷夫那样狂野,不像芬恩那样轻盈,而是一种沉稳的、有力的、每一步都踩得很实的跑。
他的金色鬃毛在风中像一面被吹满的帆,身体在奔跑中保持着完美的平衡,后腿蹬地的力量大得在地面上留下了一个一个深深的坑。
四头狮子在草原上奔跑。不是追猎物,不是逃命,不是打仗。他们只是在跑,朝着一个方向跑,朝着一个标记着“家”的地方跑。
金合欢走廊到了。
金合欢树的树干在阳光下泛着银白色的光,树冠上开满了黄色的绒球状小花,花粉在空气中飘散,像一层薄薄的金色雾霾。
雷夫穿过这片雾霾的时候,感觉自己的鼻腔被金合欢的味道灌满了,从鼻孔灌到喉咙,从喉咙灌到肺,从肺灌到血液,从血液灌到每一个细胞。
他在雨林里想念了这个味道四个月。在梦里闻过,在醒来的第一秒期待过,在每一次把脸埋进芬恩鬃毛的时候偷偷找过。
但芬恩鬃毛里的金合欢味道不是真正的金合欢,是被芬恩的体温和体香改造过的、变得更温暖更柔软更甜的金合欢。
真正的金合欢没有芬恩的体温。真正的金合欢是冷的,是野的,是带着阳光和尘土的味道的。
但芬恩站在金合欢树下的时候,雷夫分不清哪个味道是金合欢的哪个味道是芬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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