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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好名字。”
“坐罢,今日请你来,一是想跟你叙叙旧,说说体己话,二来,那央有话跟你说。”
余月初跟着坐到裴昭宁对面,转眸看向一旁的那央,美眸含笑:“你有什么话要说?”
那央跟在裴昭宁身边多年,几乎已经没有异族口音了,她除了比寻常女子更高些、壮些,没有任何区别。
“我想出去看看,先自己在城里开家酒楼,等攒够了银两,我想出去游历,这大好河山我想都去逛逛。娘娘说得对,当年我只以为自己的一生就系在草原上了,我的一生可能就是被阿爹阿娘卖给那个老光棍,然后被他打死或者饿死,因为这在我们那里并不稀罕,但后来我想通了,我该逃出去,我该去别的地方看看,那里不是什么好地界,我不该也没有义务将自己的一生赔给我阿兄。”那央眼里有光,有对未来的向往,有对未知的渴望,更有对自由的热爱。
余月初微微抬头看她,问道:“那当初我要你跟我回京城,你为何不愿?”
那央挠了挠头,解释道:“因为当初那样的情况实在太多了,在草原上司空见惯的习俗了,卖掉女儿,换来牛羊,然后再给儿子娶媳妇,没人在意被卖掉的女儿,就算是死了也只能自认倒霉,一枕破草席卷起来扔到草原上没人的地方被狼之类的野兽吃干净都是常事,我当时从未想过自己会有别的命,只觉得自己命不好投生成个女子。”
“那你后来是如何想明白要离开的呢?”
那央声音沉了沉:“因为在我出嫁那天晚上,我阿娘死了,前些日子她就染了疫病,阿爹只会找些巫医来驱邪,就算我求着他,他也没给阿娘拿过一副草药,其实若是卖掉一头牛的话,阿娘的病是可以好的,但是阿爹为了给阿兄娶媳妇,他说那是阿娘的命,她命该如此…”说着,她的声音颤了颤。
“可是阿娘什么都没做错,她为这个家奉献了一辈子,在我嫁人当晚,阿娘躺在破草席上死了,然后被阿爹扔到了草原上,我疯了一样地跑了,跑了一夜才找到阿娘的尸身。”说着,她含泪的眼睛却又笑了笑,“我曾听娘娘说,人死了是要埋到土里的,这样就能早些投胎,我就把阿娘背着上了山,把她埋了,然后我被那个老光棍带人抓到,他把我打了一顿。后来我假意顺从,让他放松警惕,终于在几个月后,我跑了出去,凭着对娘娘当初离开的路线的一点点记忆,拼命地跑,跑烂了鞋子,脚底都跑出血,后来就被人牙子骗走,再后来的事情,娘娘就都知道了。”
余月初听着她一点点叙述她的过去,每句话都是含着血泪的,她很难想象,那么那么远的路,那央一个人是怎么走过来了,她是翱翔草原的鹰,却不该被草原束缚,这十年来,她一直都在自救,终于,她自救成功了。
余月初湿了眼眶,轻笑:“那,等你在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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