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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都栓在陆长缨腰上。
但这也意味着她快要被这群四面八方逃窜的狗们腰斩了。
商鞅是五马分尸。
她是五狗。
只有金毛温顺地坐在陆长缨腿边,偶尔掀起上嘴唇,冲靠过来的其他狗呲牙恐吓。
“好孩子。”
她拍一拍金毛的大脑袋,得到一个亲热的舔舔。
陆长缨终于制止了泰迪的犯罪行为,又花了一些力气将牵引绳捋顺,继续带着这群狗在纽约的大街小巷溜达,并随时准备收拾它们的排泄物。
事实上,遛一群狗并不比在自动洗碗机旁站两个小时轻松多少。
狗是很有等级意识的动物,特别是在群体中,自动便会分出高下。想要顺利地带着一群狗在马路上闲逛,就必须让它们认识到谁才是带头大哥。
陆长缨成功扮演了一条很有威信的头狗……呃,狗王?总之,她现在是这五条狗的老大了。
不过即便如此,路上还是会经常冒出一些猝不及防的突发事件。
就比如刚刚发生的熟狗强|奸案,公狗总会挑衅对手以确认自己的地位,即使它们都被绝育了。
但和这帮小狗在一起至少能让她感觉自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而不是可更换的机器零部件。
“好了,小坏蛋们,又到奖励时间。”
陆长缨被小狗团团围在中央,熟练地从腰间口袋中掏出肉干小零食,依次喂给每一条狗。
“cash(现金)!apple pie(苹果派)!yoda(尤达)!”
“no,peanut(花生),你已经吃过了,你不能去抢batan(蝙蝠侠)的零食。”
小泰迪眼睛湿漉漉地仰头看着陆长缨,完全看不出前犯罪分子的影子。
陆长缨的心都要融化了。
和阴险狡诈的人类相比,小狗就是造物主最棒的作品!
遛的时间差不多了,陆长缨牵着五条狗准备返回,她得将每条狗都送回主人手里,再拿到她的现金报酬。
最开始她只是遛了一条狗,大概是效果太好,客人介绍客人,不到两周的时间,一条狗变成了一群狗,而巅峰时期她需要同时遛八条狗。
当带着一群狗浩浩荡荡地出现在纽约街头时,陆长缨很满意看到那些游客的惊讶表情。
嗯,就像她刚来美国时一样。
回程需要穿过一个小公园,人不多,有小块的草坪和林木,很适合狗狗标记领地(……),因此气味不算好闻。
陆长缨的狗群已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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