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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回答,1965(1)
圣诞节之后就是新年,新的一年,丽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新书出版。她之前写的那个大逃杀类型故事,被命名为《致命游戏》,因为写得十分顺畅,年底就写完了,于是放在新年出版——这种大逃杀故事,如果对智斗游戏设定心中有数,故事的起承转合、情节设计就会变得简单,能够写的很快。
至于说智斗游戏设定,只能说在六十年代中期是非常好写的。
因为这个类型的作品此时开发程度还非常浅,读者也没读到过各种各样的设定、规则、游戏,所以丽莲只要凭上辈子的见识去写,就能很惊艳了。
甚至不需要抄袭上辈子读到过的那些精彩设计,毕竟上辈子写这种故事,最难的就是读者们都吃过看过,写出来的东西就不容易让人觉得‘惊艳’。而在六十年代中期,完全没有这个问题,正常去写就好了。
实际也是如此,拿到《致命游戏》手稿的时候,保罗就非常震惊,他没有想到丽莲又写出了一种新类型故事——虽然二十年代就有了‘大逃杀故事’的雏形,但那种短篇小说,篇幅就决定了和几十年后的大逃杀智斗故事有本质不同。
然后拿到戈德堡出版社,戈德堡出版社也是无话可说,《末日》其实已经吓到他们一次了,这次的《致命游戏》他们反而没那么震惊,只是单纯的不知道说什么好。然后就是投入最大的力量去准备这本书……现在戈德堡出版社对丽莲,已经有些无脑信任了。
不同于时下流行商业小说的故事?没问题!说不定这样还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呢!
“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人吧,称之为‘时代弄潮儿’或者别的什么,他们做的事就是时代的选择,所以做什么都会成功的——依我来看,富尼叶小姐就是这样,她的想法是切中时代的,所以写什么大家都喜欢。”戈德堡出版社的编辑甚至说过这样的话。
而《致命游戏》出版后的反响也佐证了这一点,又是一本大受欢迎的畅销书!
“……我昨晚读了《致命游戏》,真可怕,我是说故事里那些事,可怕又迷人。”爱丽丝和丽莲在哥大校园内的草坪上一起晒太阳时,就提起了最近出版的《致命游戏》:“有时我会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里到底是如何装下这样超乎想象的故事的。”
《致命游戏》才出版不久,只有精装版,爱丽丝倒是没闲钱买。不过哥大图书馆采购了这本书,所以她能在图书馆借到……说起来,学校图书馆动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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