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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烹油(13)
丽莲能理解为什么保罗那样兴奋,她也很高兴在《哈罗酒店》出版前能有这样一波热度。不过高兴完了,该干什么还得干什么,比如说今天的约会。
今天丽莲的约会对象并不是男友克里斯托弗,而是好友弗莱明——这位富家公子哥儿,前一段时间去欧洲度假了,大概十天前才回纽约。之后又不知道忙什么,反正昨天才突然打电话要和丽莲约晚餐。丽莲今天恰好空闲,就答应了他的邀请。
丽莲穿了一条小礼服,确保今天无论进入哪一家店,无论是晚餐餐厅,还是晚饭后可能的夜店之行,都不会因为着装规范犯难。这样的她走下楼时,弗莱明已经在楼下等着了,坐在他新买的一辆敞篷跑车上冲丽莲招手。
“嘿,美人儿!”仿佛小流氓一样打了个招呼,然后才笑嘻嘻地下车,为丽莲打开另一侧的车门,殷勤地请她上车:“瞧啊,我是积了什么福报,能结识富尼叶小姐这样的可人儿……每当这时候我就会非常嫉妒但泽,没有比他更幸运的家伙了!”
“事实上,不只是我这样想,不少想要追求您,但您没有给这个机会的小伙子,都是这样想的呢!”这话有些夸张了,但在弗莱明和克里斯托弗那个东海岸富家子弟的圈子里,确实有不少人因为丽莲的原因嫉妒克里斯托弗。
不管怎么说,有一个绝代佳丽做女友,本身就是让人艳羡的了。
丽莲在副驾驶坐下,弗莱明绕了半圈,又从另一侧坐上了驾驶席。发动车子的同时告诉丽莲:“今天我们去55街一家新开的西班牙餐厅,那家餐厅的老板是我的老朋友啦!从小就认识……待会儿他说不定会出来打招呼,别给他太好的脸色,那也是个混蛋。”
“您就这样背后评论您的朋友吗?”丽莲闲闲地打趣他。
弗莱明面不改色地说:“哦!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诚实是不可多得的美德不是吗——相信我,作为朋友,那是个不错的家伙,所以我们能有这么久的交情。但这不改变那是个混蛋的事实,要我来说,他对女人实在太过随心所欲了。”
这样一说,丽莲就完全明白了。如果说弗莱明是‘风流浪子’,即风流但不下流,虽然总是勾搭女孩子,但秉持的还是你情我愿原则。而且他轻易不谈感情,除非他自己也动真感情了,不然人家女孩儿认真了,他却没有认真的打算,他就会迅速收手……某种意义上,这是相当有‘道德’了。
那他这位‘老朋友’,就是另一种风格了,一种在此时的富家公子哥儿中更常见的风格。
确定丽莲明白这件事的性质后,弗莱明才放过这个话题,转而有些抱怨地说:“最近这是怎么回事呢?过去那些无所事事的恶棍们,居然一个一个都有正事了——我听说,如果餐厅生意过得去,我这老友还要在华盛顿再开一家……”
弗莱明这一路又念叨了好几位圈子里的好友、熟人,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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