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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去我们不认为在公共场合随意吸烟是个问题,但经过您的解释,我好像明白您的意思了——您描述的那个未来,我认为迟早会到来的。”
“毕竟严格按照法律来说,我们在大街上饮酒也是违法的……不许在公共场合抽烟?好像也不算什么了。”
“我认为美国在饮酒上太苛刻了,无论是未满21岁禁止饮酒,还是您说的那条规定。”丽莲并不是要为喝酒说好话,只是美国确实是受‘禁酒令’传统的影响,对酒是单列一项的严格。
这种严格很多时候其实没太大意义,也无法真的落实。而且对照美国在很多成瘾物的宽松,对酒的严格就更显得无厘头了。
“但有一条,我认为应该更严格一些,就是饮酒与驾车,刚刚饮酒的人应该不允许驾车才对,那实在很危险。”
丽莲觉得这就是典型的该重视的不重视了,话说美国的私家车普及早,理论上应该很早注意到酒驾的危害,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当下还没有相应法规。难道是因为这年头还很难简单地检测出酒精含量?
可是也没那么难吧,至少可以让明显刚刚喝过酒的人做一些测试,像是走直线什么的(实际几十年后,美国交警还会用类似的方式测试酒驾的人)。
“您说的对,饮酒后驾车确实是个大问题。”克里斯托弗对这一点非常赞同,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在乎安全规章,近乎一板一眼的人。而且他同样很早注意到了饮酒开车的问题,实际上,有一次他的车就被一个醉酒的男人追尾了……
“您看起来很赞同这一点?唔,我也不反对……您或许不知道,我有一个很不错的朋友,他上个礼拜才差点儿酒后将车子开进海里。如果不是有人发现了他,我就要永远失去一个不错的朋友了。”弗莱明半真半假地说着。
这是他的一个习惯,或者说,社交场上的‘大明星’都有的习惯,就是很会讲一些夸张的故事——原本应该是有这样的事,但添油加醋后会更严重、更有戏剧性。
“如果您也这样想,您应该有那个能量,增加这条法律,对吗?我记得您的父亲和副议长的关系很好。”弗莱明有所暗示地说。
然而这不是奉承克里斯托弗,因为稍微了解但泽家的人都知道,克里斯托弗和他的父亲非常疏远。
对于这种程度的‘挑衅’,克里斯托弗并未放在心上,瞥了弗莱明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弗莱明不喜欢他是他很快意识到的一件事,而他也不见得看得上弗莱明。如果不是因为丽莲,他们大概这一生都很难像今天一样相约来同一家夜店,即使他们理论上是一个圈子的人,社交圈重合极大。
只能说,虽然互相并不喜欢,但克里斯托弗却对弗莱明没有过恶感——弗莱明是他看不上的那类纨绔子弟没错,但弗莱明有一种出淤泥不染的纯粹,并不是个烂人。说实话,东海岸上流社会的圈子里,这样的纨绔子弟可能比克里斯托弗这样的奋斗逼更稀有。[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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