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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外面的‘彩旗’再宽容,一般也就是女伴的程度,如果是女友或固定情人,多少是要闹的。
之所以会失败,露丝事后复盘,认为一方面是自己手段还不够熟练,毕竟她也才来纽约一年多。另一方面,就是纽约机会虽多,竞争也是最激烈的。或许她在萨凡纳已经是非常受欢迎的姑娘了,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她做太多,略微施展魅力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但在纽约,这显然不够。
要说在纽约也能轻易得偿所愿的女孩,露丝首先就想到了丽莲,她实在过于有魅力了。类似的魅力,露丝只在一次派对上,从一位好莱坞大明星身上见过,对方好像什么都不用做,天然就是所有人视线的中心。
但这二者也不一样,好莱坞大明星有名气做光环,又习惯了挥洒魅力(这几乎是他们那一职业的本能),会有那样的现象很正常。但丽莲……说实话,露丝嫉妒她,尤其随着自己在纽约碰壁,越来越嫉妒了。
如果说,一开始来纽约时,怀揣着自己也能在纽约得偿所愿的心,露丝对丽莲并没有太多介怀(毕竟纽约比她更漂亮的姑娘很多,只要大家不是要抢同一个目标的,也犯不上太在意)。那随着她连续失败,她想起丽莲又觉得不同了。
丽莲在巴比松饭店时其实比她自认为的更有名,即使她根本没在巴比松住多久——她在巴比松时,正是那种会被称之为‘美神’的姑娘。这算是巴比松内部的一个叫法,指的是每晚都能得到很多邀请、人气火热的美丽女孩。
但和一般的‘美神’不一样,她根本不理那些对她有意的男人。所以她几乎不会在晚上出现在大厅,成为众人的视觉焦点、谈论对象后,被这一晚的约会对象带走。然而就是这样,她依旧被叫做‘美神’。
因为哪怕没有晚上那一场‘亮相’,只要她出现在公共场合,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她有得天独厚的美丽,但又不只是美丽。她外在的美丽,以及和外在的那类美丽相矛盾的气质,极大激发了观者的兴致。这是一种很难说的感觉,只能说她出现在人群中,就是容易第一时间被看到。
这样的丽莲好像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吸引来‘大鱼’了,说不定她要找到一个愿意和她结婚的‘大鱼’也轻而易举——想到这一点,露丝已经愤愤不平了。
不过,丽莲到底是和她没什么交集的人,所以她也只是在自己失败时,偶尔想起丽莲,然后产生一些负面情绪而已。但今天很巧,她们居然在一家酒吧碰到了……而且她还看到了丽莲的男伴,一条‘大鱼’。
露丝很快注意到了丽莲一看就很美丽、昂贵的礼服裙,以及更加昂贵的珠宝——她并不清楚丽莲来纽约后做了什么,只知道肯定不是模特或者演员,去出版社做了女职员也只是隐约听说,而且那也是一年前的事了,谁知道现在的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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