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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萝轻轻拍了拍贺松年的手, 贺松年笑笑没说话,他早就猜到了,《红白喜事》能开拍, 还是看在合拍片的面子上, 否则凭他根本申请不到许可证。
果然,又有两人附和不该公开放映的话,话毕, 钟曼第一个反对,“我有不同的看法。从回忆里能看出,叶远的母亲是妓女, 他从小被当成女孩儿养在妓院, 长大了瞒不下去,才被卖到常家班。因此叶远八岁之前,对自己的认知是有偏差的,他喜欢宋石完全可以理解。
我认为电影版《红白喜事》拍出了这本书的精华, 是完全有资格上映的。咱们的老百姓不傻,分得清什么是好的, 什么是不好的。
而且《红白喜事》是一部影响力极大的小说, 开拍电影的消息全世界都知道, 咱们自己拍的片子, 外国人能看到,凭什么国人不能看?咱们的老百姓差哪儿了?”
“这”
钟曼的话多少有些上纲上线, 几个领导面面相觑,许久才有人开始反驳钟曼, 现场一时火药味极浓。
趁说话人喝水的工夫,贺松年赶紧插话,“各位领导, 关于版权我要说明一下,当初拍《红白喜事》就有签合同,影片版权归香江电影公司星月文化所有,星月文化的刘总已经让人准备申报五月份的戛纳电影节了,到时候肯定是要往其他国家卖版权的。”
在国内,贺松年和林萝对外的说法一直是,星月文化是刘恒刘总的公司,贺松年只是打工的,无法干扰刘恒的决定。果然,几个反对的领导闻言,对视一眼,似乎才想起来,电影版权不是国内电影厂的。
这,他们还吵个嘚啊!吵赢了对方也不会改。
审片会草草结束,究竟是否在内地上映并没有定论。林萝和贺松年也不急,等得了戛纳金棕榈再说。
林萝找的法语翻译是西语系的研究生,翻译个电影节说明还是很容易的,报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就等明年五月去戛纳了。
晌午到家时,不意外地看到了客厅里坐着的苏飞和李辰。《武则天》发表在《花城》,获得了德鸿文学奖,两人一个是杂志主编,一个是《武则天》的责编,肯定要跟着林萝一起去领奖,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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