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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误杀所以不判死刑吗?”
宋婉对律法这方面,只能说曾看过,没看完,并没有全弄懂实例如何判刑,不是专业研究这个的,又非利益相关,很难逐条翻译理解。
宋宣再次摇头:“人性恶,人性善,总该论一论的。”
他之所以点出这个案子来说,也是因为这个案子最后引发了大讨论,以至于当年的策论便由此而来,让不少读书人不得不深入研究。
也正是因为曾上过策论题目,这个恶性案件也发人深省,能够当官的,有几个是没钱的,便是一开始真正贫寒的寒门之子,在一级级考上来的过程中,也会积聚大量财富,不说靠着岳家翻身,只要有个正经的官身,官员的隐形福利就能让人暴富一把。
那些小吏尚且能够设卡收拦路费,那些当官的来钱的手段肯定更多,何至于没钱给小费。
由此就引发了另外一个人性本恶和人性本善之外的命题——君子惜身不爱财,或,君子爱财胜己身,为“君子耻于利”的引申论题。又有“乱世重利”“重利者可利于国”等相关题目论证。
宋宣对此也是学习过的,甚至尝试过以此题目作文,如今说来,便好像是要出口成章,给宋婉恶补几篇锦绣华文一般。
宋婉听着,只觉得那位幸存者实惨,不说自己的事例直接上了“教科书”,就说这件事被广而告之,还要被论证讨论,舆论这东西,大家都知道,好的坏的各占一半,有觉得那小吏该死的,必然也有觉得幸存者活该的。
身为朝廷官员,还差那点儿给小吏的钱吗?
为了些许小钱而损伤家人,可见也不是什么聪明人。
为眼前小利而忽略生死危机,怎么都可算是个反面例子了。
事实上,他也的确被当做了反面例子,自他之前,有没有真正免费住驿站的不知道,反正自他之后,大部分官员住驿站都会多给小费,免得影响自身安危。
且,这位幸存者未来的仕途,必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在大多数人眼中,他都是为了“小利”而忘生死的人,怎么看都不可托付。
实惨,大写的惨。
尤其是,宋婉想到,不给小费这个事儿可能也不是他本人的意愿,说不定是家人吝啬,而他忙于旁的事情未能察觉危机……呃,总之,是惨了点儿。
“另一个,便是‘阎王易过,小鬼难缠’了,可与君子论长短,莫与小人争二三。”
宋宣这回说的就是实用道理了,小人重利,因为见识短浅,看到的也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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