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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书进棺材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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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她更加确定,自己的确是穿书了。


原书里,女主沈宝珠是狗探头大队老沈家千娇万宠的宝贝疙瘩。


比原主沈清灵小两岁,今年十六。


她前十六年的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想方设法的欺压原主沈清灵。


全家人都知道原主是老沈家的养女,从小洗衣服做饭就是她的日常工作。


寒冬腊月也要在河边洗衣服。


小小一个人,从小手上的冻疮就没好过。


到了沈宝珠上学的年纪,她为了身边能有一个小丫鬟伺候,才让原主跟着她一起上学。


在学校,原主不但要伺候好沈宝珠,还必须学习成绩也要好,方便沈宝珠在考试的时候可以抄袭正确答案,从而才能排名全班第一。


因为运动的事情,上到高中毕业,两个人就回到村里。


尽管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还要干苦力,哪怕原主面黄肌瘦,长相也在十八岁的时候长开了。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原主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而这时的沈宝珠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看上了来狗探头大队下乡的知青徐伟明。


她怕原主的长相会勾引徐伟明的心,就和家里商量把原主嫁的远远的,卖个好价钱。


巧了,刚好赶上李大宝夭折。


虽然这个年代不允许封建迷信,但也避免不了村子里有些人偷偷摸摸的做这些事情。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沈家就把沈清灵卖给了李大宝家。


反正到时候往棺材里一放,往地底下一埋,谁也不知道里面埋的什么人。


说起来,就是原主远嫁了。


而沈宝珠在原主离开家的时候,从她脖子上抢走了那枚从小就挂在原主脖子上的银戒指。


后来改革开放,原主的亲生父母找到了老沈家。


而沈宝珠也凭着这枚银戒指顶替了原主的身份认了亲。


又在一次意外受伤后,银戒指沾染了她的血,沈宝珠成功开启了戒指空间。


靠着空间内数不尽的金银珠宝,和徐伟明一起创业,再加上原主亲生家庭的帮助,沈宝珠和徐伟明一跃成为了当地首富。


沈宝珠也从此过上了首富太太的幸福生活。


回忆完原书内容,沈清灵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造孽啊!”


她堂堂一个二十二世纪的全球全能王冠军,只是参加完最后一项比赛,回家睡了一觉。


怎么就穿到了给女主送金手指的小可怜炮灰身上了?


关键是这个原主也让沈清灵挺无语的。


说起来她也算是高学历人士了,这些年又偷着和牛棚里的那些人学了不少本事。


怎么就吃不出那饭菜里被下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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