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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母!这岂非是毁了你的前程啊!”
程默却只是一直垂头安静着,任阿母打骂。
终于,孙玉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开了口,将背后的缘故缓缓道来。
原来前些日子,程默的远房祖父与叔祖先后病逝,族中长辈好面又固执,非要效仿天子诸侯的礼制,大搞祭祀之礼,说要杀羊杀牛“厚葬”先祖,才能显示他们这些子侄的孝心,让先祖庇佑他们。
程默的父亲程仲更是深以为然,一次醉酒胡言后,竟将准备祭祀牛羊之事大包大揽了过来。
可程家本就一贫如洗,连买粟米的钱都没有,哪里有闲钱给旁了又旁的先祖办祭礼。
但程仲的大话已经放了出去,若是不能如期交上足称的牛羊,只怕族中的人要耻笑他一世。
那还能得了?
程仲在家中本就是不做事,只知吃酒赌钱的人,自然将这赚钱买牛羊的任务交给了程默母子。
孙玉莲抹了抹脸上的泪水,声音愈发哽咽:“族中人催得紧,他阿翁也是个混账的,说若是不照他说的去做,那便是不孝……先前我接些零活也有进项,可他阿翁嫌那样赚钱太慢,便逼着默儿从学馆回来,四处奔波凑钱。”
“默儿是个孝顺的孩子,又心疼我,只能放下笔墨,出去帮人做工……他这么瘦弱的孩子,每日天不亮就要去商铺搬货卸货,到了饭点前再去酒楼帮工,忙得只能吃点别人吃剩下的残渣冷羹,夜里回家还要帮我编一些草筐竹筐,好让我第二日可以拿到集市上去换钱。”
“……他阿翁性子暴躁,嗜酒好面子,时常打骂我和默儿。”孙玉莲说着,又哭了起来,抬手摸了摸自己肿得老高的脸颊,泪水愈发汹涌。
她猛地转头,一把拉住身旁正默默添柴的程默的手,用力将他的手拽到众人面前,颤抖着说道:“你们看看默儿的手,这哪里还是个读书人的手啊!”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落在程默的手上,皆是心头一紧,连呼吸都不由得放轻。
这双手上布满了厚厚的老茧,还有许多触目惊心的伤口,那些伤口大大小小,杂乱无章,有的已经结了痂,有的还在渗着血丝,旧伤叠着新伤,没有一处平整的地方。
又因为长时间浸泡在水里做工、编筐,伤口处的皮肤已经全部溃烂了,手背上更是烂成一片,红肿发炎,仔细看去,竟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肤。
程默的手指微微蜷缩着,显然是疼得厉害,却始终没有吭声,只有指节不自觉地微微颤抖。
他没想到阿母会直接拽住他的手臂,下意识地想要收回手,脸上泛起深深的羞愧,眼神躲闪着,不敢去看众人的目光:“阿母,别……”
程默虽出身贫寒,但自小就跟着住在隔壁的一位落魄文人读书习字,小小年纪便已熟读多本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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