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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看到了他写的认罪状。”旁边的李仵作也点点头,翻出一张来。
“嗯?我这边也有?”王司官也翻看到了类似的卷宗,三人将见着的卷宗取出放在一起查看对比,很快王司官有了发现:“等等。”
他抽出其中几张,并在一起:“你们瞧瞧,我觉得这三张卷宗上记录的内容似乎并非一人书写。”
胤禔和李仵作看去,只见纸上都签有蒙父的名字和指印,卷宗内容乃是其犯案的过程等物,内容虽然并不相同,但其间常用的字却很多,字体却有着微妙的不同。
胤禔并不擅长书法,不过前身很擅长,他仔细端详着三张纸,先抽出一张:“看这张上的字体,捺皆是平行出去。”
而后胤禔点了点另外两张:“而这两张认罪的捺都是连在一块的,的确有些区别。”
“但代为书写罪状,也正常。”李仵作看着认罪书,摇摇头。
“的确。”胤禔和王司官不否认,但王司官也有个想法:“同时协助签署认罪书通常是针对不会字的普通百姓,像是官员谋杀之案应当要送至刑部进行复审,认罪书与提审询问书也要本人亲自书写签字并按压指印,因此这还是不符合流程的。”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胤禔盯着卷宗上签署的时间,意味深长地说出一个可能性:“除非……这个时候他们无法再逼迫这人签署提审询问书,不得已才只好使人撰写。”
“…………”李仵作眼皮一跳。
“鸿博,你还记得你父亲是何日死的吗?”胤禔看向还在苦思冥想的蒙鸿博,问道。
蒙鸿博猛地回过神,而后迅速给出答案来:“当时衙役从书院带我走时是十月初八上午,当时衙役并未提及我爹已去世的事,直到我回到临江县并被关入大牢,想要见一见我阿爹时官吏才告诉我,说我阿爹已畏罪自杀。”
“你学院离这里多少远?”
“仅仅半日的路程。”
“也就是说,他们很有可能半日便死了。”胤禔脸色难看,勉勉强强又将时间向前推了两日:“也有可能是在十月初六丁县令出事以后便去世。”
“……那这些认罪书。”王司官蹙着眉心,打量着眼前的三份提审询问书,分别记录的时间是十月初六下午、十月初七下午乃至十月初八的上午。
“有两种可能。”胤禔分开两种字迹不同的提审询问书,沉声道:“第一篇,也就是十月初六下午的提审询问书记录后,他便因故死亡,又或是遭人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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