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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新衣服
林笙和孟寒舟吃着花生, 闲着说起方瑕这个事。
——先前卤肉有大料没用完,林笙就煮了一锅花生,五香味的。山里花生便宜, 既能当菜也能当零嘴, 满满的一小盆端到桌上, 还烫手着, 一捏一包汁水先爆出来。
花生虽然挺香的, 但还是觉得有些噎了, 孟寒舟更喜欢脆脆的口感。在从前的食谱里,花生只是菜里的点缀和陪衬, 膳桌上从没有出现过煮的花生,更别说抱着盆吃了。
孟寒舟吃了几颗, 也嫌剥壳麻烦, 就放下了。
他才懒得管姓方的死活,听到说方瑕没有再去勾搭纠-缠林笙,心情就大好,恨不得多鼓几下掌。
林笙似乎很喜欢煮花生, 一会儿就吃了一把,花生里的汁水弄得他满手都是, 他吃一会, 汁水就顺着掌心纹路流下来, 便忍不住拿帕子擦擦手指。
小狗在脚边捡他们漏下来的吃。
孟寒舟不喜欢这个味道,但看着林笙指间欲滴不滴的卤汁,却觉得香。
他看了看,把自己剥开的胖花生米放到了林笙面前的碟子里:“管他干什么, 反正也没乱花我们的钱。估计不是看上什么金银古玩,就是想打赏哪个伶人歌女吧。”
“也是。”林笙也没注意, 顺手就拿起来吃了,“对了,你和秋良酿的是什么酒?就只是入坛发酵就行了吗?烈不烈?”
孟寒舟一边给他剥花生,一边点头说:“这一批只是试试改后的酒曲,所以只是普通的淡酒,不算烈,一般男子的酒量喝个一坛半坛的,应该问题不大。”这个一般男子,显然不包括林笙,他马上道,“即便很淡,你也不能喝。”
“……”林笙抿抿嘴,谁要喝了,“我不喝,我就想问问能酿很烈的酒吗?”
既然孟寒舟开始酿酒了,林笙自然而然会想到一件好东西——消毒酒精。
孟寒舟问:“很烈要多烈?如果要烈一些的酒,需要用特殊的办法制曲,还要反复的增味发酵。所以大多口味醇烈的好酒,都是多年的陈酿。之前郝家大郎成亲时,把你喝醉了的兑水梨花白,就是这类的酒。”
正因为陈酿好酒价贵,一般百姓喝不起,即便有愿意破费的,也都是逢年过节或者红白喜事才咬牙买几坛应景,自然品不出什么好坏来,所以才有奸商敢兑水,以次充好。
林笙摇了摇头,他想要的其实是蒸馏酒,并不是这种坛酿:“我说的烈,是颜色透明清澈,毫无杂质,闻起来很呛鼻。一般人不能喝,喝了会脱水而死。即便是酒量特别好的,喝一口也会觉得万分烧心,如刀割喉。”
孟寒舟疑惑:“人都不能喝,那酿来做什么?不过我倒是听说过,北境苦寒之地有一支异族,会酿一种特别烈的金刀酒,用来抵御风雪,不过那酒也不是透明的,而是琥珀色的。”
林笙不知道该怎么给他形容酒精可以消毒这件事,便说:“烈酒可以清洁伤口,让伤口不会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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