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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权 叶经年:“先抄家再封门!”
那伙人最初给出的契约是十贯钱用上一年还十一贯。但真正签字时, 有人负责吸引借钱人注意力,有人负责调换契约。契约内容可不像九出十三归那般仁慈,而是利滚利。一旦拿不出利钱就要用铺子抵押。
那伙人配合的如此天衣无缝, 自然是经年累月练就的。
次数多了就不可能每个借钱被坑的商户都胆小如鼠惧怕告官。
在有人上告的情况下那伙人还能安然无恙继续坑人, 可见上面有人罩着。
叶经年正是因此断定县尉参与其中。
实则参与者除了县尉还有县令。
县令并非主谋。
这事说来话长!
前年那伙人坑了几家就遇到个骨头硬的。这人找人写了讼状告到县衙, 县令令掌管市场贸易的县尉核实此事。县尉回禀白纸黑色又有签名和手印, 原告只能认栽。县令自是不信。
原告的脑袋被驴踢了也不可能签下利滚利的契约。除非他是赌鬼。然原告并非赌鬼,定是被告弄鬼。
县令问县尉是否参与其中, 县尉自是矢口否认。但傍晚他带着一半赃款换购的端砚前往县令家中。
县令出自书香门第,又靠才学考取功名,定是喜爱文房四宝。
毕竟哪有读书人不爱书的道理。
县尉看出县令心动, 趁机点出西市有一家墨香斋。
同聪明人来往无需直白。县令犹豫片刻, 示意县尉可以把端砚留下,他当这件事不曾发生过。
县令把此事按下去, 那伙人就用原告的妻小威胁他, 逼得他不得不“私了”。
去年初墨香斋的少东家因赌球斗鸡把墨香斋的地契输掉,东家气急攻心瘫痪在床。墨香斋就此改头换面。县令以为此事无人察觉,实则没过多久就被程县尉发现。
起初程县尉把卷宗呈给县令时,在他屋内看到端砚也只是一扫而过。并非程县尉眼内无珠, 而因他出身富贵,自小见惯了各种珍宝,一块端砚还不值得他留心。
回到家中书房, 看到他的砚台, 程县尉才意识到县令常用的砚台换了。但也不曾深思。
县令身为读书人,又出自书香门第,有个好物乃稀松平常。然又过一些时日,程县尉在县令房中书案上看到一块镶有金粉的墨条。
程县尉的友人当中有三品高官之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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