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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刻板印象简直嗤之以鼻。少年人胸腔总是憋着股子气儿,一路打拼到了首都医院。
他亲缘淡薄是在福利院长大的,倒是有幸交到了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认识王仲是在高中时期,肖升州总习惯叫他阿仲。王仲也是名男性beta,他不会嘲笑肖升州的心比天高,相反还会鼓励他帮助他。
这世界上不会有比这还好的朋友了,肖升州总是会默默感叹。肖升州从喜欢和他相处到喜欢他只用了一百三十三天,发现自己这份心意时肖升州迷茫又恐惧,他为什么会喜欢上同性,喜欢上自己的朋友?王仲知道后讨厌他吧,远离他吧?
他不只有王仲这一个朋友,却只喜欢上了这一个朋友。
人感到恐惧时的第一反应无非是逃离。
于是肖升州逃也似的去了首都上大学,渐渐减少与王仲的来往。结交新的朋友、尝试新的事物,学着接受别人的感情,仿佛一切都要踏上正轨了。
可,王仲来了。
自驾来的,一千五百公里路程从白天开到次日清晨。
“好久不见……肖升州,有没有想我啊?”
清晨天还没亮,倒春寒料峭极冷。王仲胡子拉碴眼底乌黑,眼睛和声音却是清亮的,只身站在路灯下。
肖升州带他进了门,下了两碗清汤面。
肖升州问他,到底什么意思。
王仲只直勾勾盯着肖升州说,就这么个意思。
后来,他们恋爱了。
王仲为了肖升州遥遥千里来了首都,养了条狗,名字是王仲取的。说叫儿子,是他们俩的儿子。
肖升州进了首都医院后,他们便不常碰面说话。时间大部分是错开,王仲干销售的,经常出差。虽说聚少离多,但感情依然是不错的。
转折发生得不算忽然,却也没什么铺垫。
恋爱第五年,王仲向肖升州提了分手。
他说他好累,肖升州看着他疲倦不堪的模样同意了。王仲松了口气,离开了首都,也离开了肖升州,什么也没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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