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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尾倾长,全身羽毛是黑色的, 但阳光下会折射出七彩的颜色,故而被文人雅士称为乌彩。
既然是彩头,那必然是极为稀少的,同样的,报酬也十分丰厚,若真能将之抓来,就是盖间青砖大瓦房都还有余。
乌彩生性多疑、狡猾,踪迹亦难以捕捉,程柯宁打猎这么多年,也只抓到过一次,恰好是在雨季,这次他匆忙进山就是想要碰碰运气。
出发前夕,程柯宁在溪边打磨自己的老伙计-一柄寒光凛凛的刀,仅两指宽,刀刃被打磨的很薄,一眼看去只薄薄一线,豆豆跟春财在旁边打闹,豆豆溜的飞快,几个来回下来累得春财气喘吁吁。
程柯宁看着黑犬发白的胡须,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粗糙的皮毛,突然发现春财其实不年轻了。很奇怪,是突然意识到的,以前从未这么想过。
带回春财的时候程柯宁还小,春财也很小,后来他跟春财一般高了,春财却再也没有长高。
原来他在长大,春财走向的是衰老。
进山的那天,程柯宁吃了午饭才走,也就现在昼长夜短,要是冬天,断然是不会这么晚的。
春财一早站在门口,尾巴翘的很高,意气风发,仿佛仍然年少。
“春财就不带去了吧”
它四肢着地没得选,怎么待它,程柯宁有的选。
杜桂兰扬眉眴目,声音都变了,“那怎么行!”
“阿宁哥…”陆鲤嘴唇嗫嚅,余光瞥见黑犬眉梢的几根白毛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
杜桂兰好说歹说都没劝动程柯宁,气的险些背过气去。
她知道他向来有主意,便明白说什么都没用了。
她又将希望寄托到陆鲤身上。
雨整宿整宿下,跟浆糊一样呼吸都变得粘腻。
“阿奶”
杜桂兰渐渐湿了眼眶,她深呼吸了好几次,嘴皮子颤了又颤,她突然气急败坏的扬起手里青蒿甩在程柯宁身上:“好好好,你们都是一伙儿的,是不是你教的?啊?是不是你不让慢慢说的?啊?你个讨债鬼!讨债鬼,我真是欠你们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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