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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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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已经饱和,别人开了山姆开市客的会员还费那个劲开你的会员做什么?要买你的自营品牌去普通超市买不就好了。

三线和以下城市的顾客又还没有培养出会员店消费习惯……不搞会员制优势又没普通超市明显,货物囤积仓储成本压力很大。

何况据他所知为了拿到空间又大租金又划算的场地,几个店的选址还都在一些郊区,更是对客流的严重削减。

当初不知道哪个傻缺弄的提案,老板们觉得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试试水也无妨。如今只开了几个月便初露颓势,还称不上烂摊子,但早晚要关门大吉的。尽管画各种大字报时还会把这项目当作兼达事业版图疆域辽阔的一个证明,实际上老板前阵子已经把很有本事的大儿子扔去救场,在他提辞职之前,还想把他也扔过去。

这么想或许有些愧对宋总栽培之恩,但程思渺隐隐庆幸,还好自己要跑路了,不然过去那边头发都要掉光。

“对……当然我过去肯定没法像你一样当副总,”宋昭宇也抿一口酒,“我爸说让我先跟着宋锦成学。”说完他几不可察地嗤了一下。

“你要去吗?”程思渺问。

“去啊。”宋昭宇说。

问完程思渺才发觉自己问了句废话,如果不是已经定下,刚才宋昭宇就不会说自己马上就不在原来的门店当店长了。

只是,以程思渺对宋昭宇的了解,一般情况下,宋昭宇应该不会答应这份差事才对。

刚才他提到的宋锦成,就是宋连山的大儿子,按道理宋昭宇应该管他叫一声大哥,但很遗憾,此人应该可以在宋昭宇最烦的人排行榜里永远蝉联第一。

他俩同父异母,不过年纪差得蛮大,宋锦成比程思渺还要大两三岁。程思渺所知道的故事大概是这样:宋连山发家前有过一段婚姻,宋锦成是那段失败的婚姻留下的结晶。大儿子跟着宋总度过了很长一段艰苦岁月,住城中村出租房,小小年纪放学回家把家务都包揽,在这样的情况下成绩也没落下,成吨地往家里批发奖状。

再大一些,宋总发达了,宋锦成也没长成一个纨绔,自律,懂事,不像别人是出去国外读野鸡大学镀金,他是正儿八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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