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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茉记事很晚。
别的小孩叁四岁就能记住父母的模样,她直到七岁被领养那天,才第一次把“家”这个字和具体的画面联系在一起。在此之前,“家”是福利院掉了墙皮的活动室,是十四个人一间的大通铺,是每年六一儿童节爱心人士带来的、包装纸比糖还甜的奶糖。
所以当那辆黑色轿车停在福利院门口时,七岁的周茉攥着院长妈妈的手,仰头看着从车上下来的叁个男人,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们要带我走了吗?
她记得那天周聿修穿了一件深灰色的风衣,衣摆在春寒里微微翻卷。他蹲下来,视线和她平齐,问她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愿不愿意跟我们走”,而是——
“你叫什么名字?”
“陈茉。”她小声说。
那时候她还不姓周。福利院的孩子大多跟着院长姓,她叫陈茉。是周聿修办完领养手续后,在户口本上添了那一笔,让她从此姓了周。
后来周茉无数次回想那个瞬间,试图从记忆里翻找出一点温情的细节。但周聿修的表情始终是淡的,像初春未化的冰,看不见底下的水流。他没有笑,也没有说“以后我就是你爸爸”之类的话,只是站起身,朝她伸出手。
“走吧。”
就这两个字。
周茉把手放进他掌心里。那只手干燥而温热,比院长妈妈的粗糙,也比任何一个义工阿姨的宽厚。她被那只手牵着走向轿车,走向一个她完全陌生的世界。
车门打开时,她看见后座上已经坐了一个人。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白衬衫,金丝眼镜,膝上摊着一本医学期刊。他转过头看她,目光从镜片后透出来,平静得像在打量一株植物标本。
“周叙言。”他自我介绍,没有加任何称谓。
周茉后来才知道,这位“小叔叔”只比她大十四岁,是周聿修同父异母的弟弟。周家上一辈的婚姻很复杂,复杂到周聿修和周叙言虽是兄弟,却差了近二十岁。而伯父周崇山,又是另一段故事里的人物。
周崇山那天没来。他出差去了,一个月后才回到家。那天周茉正在餐厅里学着用公筷夹菜——她在福利院从没用过公筷,来周家后第一顿饭就因为伸了自己的筷子去夹菜,被周聿修看了一眼。
那一眼不凶,甚至称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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