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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9章 立约结社雇胡杀胡(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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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并不仅仅只是后世的一个话题,在古代的西方本就有着悠久的历史。

但古代的中国,耕地资源丰富,拥有着完整的农耕组织结构和编户制度,当然也就具有着完整的军事制度,雇佣兵这种体制外的武装力量,自然也就没有其生存与活动空间。

可类似雇佣兵的武装集团,在古代也是存在的,且多集中在有唐一代。比如唐末五代时期、有奶就是娘的沙陀武装集团,还有其他胡族武装力量。

但类似的组织也只是昙花一现,一旦完成统一、中央权威得以恢复,自然就不会允许这种成规模的法外力量长期存在。

李潼身为大唐宗王,本身就是秩序的维护者,当然也比较厌恶这种唯利是图的不法力量。但他也不得不承认一点,从陇右到西域这段区域,这种力量仍有其存在的意义。

此地多有羁縻州府,胡势错综复杂,想要进行有效的整合并不容易。历史上大唐主要是与区域内的胡人部落进行对话,像是扶植其中某些亲近大唐的部族,以获取一个相对稳定的战略环境。像是从西突厥脱胎而来的突骑施,以及后来更名为回鹘的回纥,都是在这种战略意图下产生出来。

老实说,效果并不算好,国与国之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交情。

初唐时期,西突厥被干掉后,散成一地的小部落,西域方面还只有吐蕃和大唐两强相争,突骑施被扶植起来后就变成三方角逐,后面再加上一个大食。至于回纥更是在安史之乱后成为西北方面的大患,给大唐带来的危害甚至还要超过早期的突厥。

有鉴于此,李潼才决定进行一些其他方面的尝试。以行社这一形式组建一个跨族群的利益共同体,先期作为雇佣兵、用来梳理陇边的诸胡秩序,如果用的方便,未来甚至还可以考虑投入西域的经营,转型成为一个殖民组织,在西域辅助、巩固大唐的霸权。

这一尝试是好是坏,还有待事实验证。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佣兵行社即便存在弊病,但其成长性与危害性较之扶植某一个胡族势力要小得多。

起码现在,李潼如果直接表示要征发诸胡一万战卒攻打某个部族,众胡酋肯定会诸多推诿,而不会像现在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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