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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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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算这样了,就算她已经气到想用离家出走的方式逃避现实了,她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跟妻子离婚。

为什么呢?

迟月不懂怎么会有人傻到这个地步,喜欢就在一起,感情淡了就分开,明明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没有任何感情是能够冠上“永远”两个字的,母女之间可以彼此厌恶,多年的友情也可以因为任何事情断交。

至于爱情,人类在恋爱时体内会分泌一种名为苯基乙胺的激素,它会在你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时产生兴奋与欢愉的信号,可这种激素的浓度峰值连四年的时间都熬不过。

激情褪去之后留下的产物大抵就是责任和习惯,而不幸的是,任何人都无法在这场生物本能的斗争的百分百赌赢。

既然没有任何情感能逃脱时间的枷锁,为什么不干脆放手,而是留在对方身边彼此折磨?

以前的迟月不懂这些。

她没谈过恋爱,也拒绝任何人的告白,因为在她看来任何看似稳固的亲密关系终究会在未来某天断裂破碎。而当这成为某种必然时,它就没有了开始的必要。

反正结果都一样,不是吗?

直到迟月发现自己在“粉”宋序这件事上持续了将近了七年,并且宋序真的来到她的世界后,这份感情似乎超出了“粉丝”和“欣赏的明星”应该有的范畴,演化成一种喜欢、依赖、占有,等等情愫交织的复杂情感。

源源不断的内啡肽和多巴胺让她熬过了只有自己清楚的、属于她和宋序的“七年之痒”,并且试图将她带到下一个深渊。

仿佛爱她才是本能。

迟月感觉自己走不出来了,至少从过去一直到此时此刻,她承认自己是喜欢她的。

可尽管如此,她对宋序最大的心愿并不是让她回馈自己同等的喜欢,她只想让宋序幸福。

和恋人在一起时能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分手时要潇洒干脆相忘江湖,如果一直单身那就更好办了,事业有成有房有车养猫养狗有几个关心要好的朋友,这样的幸福似乎也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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