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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退出书房,他的书房,到处充满了他的影子,主人不在家,不好在人家书房里乱翻,轻轻关上房门,去客厅,拿上自己的东西。
白影送她去郊区的录制棚,是天艺的一个小众明星,在郊区那边拍摄广告。
车里,叶姝再次巩固稿子,她的习惯是,每次采访,去的路上,总是要复习一下,到那里之后,完全处于一个脱稿的状态。
还是开着她那辆小奥迪,实在是席锦烨的车子太扎眼了。
第104章 来自前女友的挑衅
那位小明星,还在摄影棚里拍摄广告,叶姝团队进去拍素材去了,她无聊的坐在摄影棚外面的桌椅上。
看一眼手机,席锦烨没有给她回消息,估计是很忙了。
拿着万宝龙的钢笔,在纸上写着东西,话别说,到底是价格贵的钢笔,就是比她那支好用多了,写出来的字,都格外的好看。
她想,席锦烨最好别跟她换钢笔,她已经喜欢上这钢笔了,典型的见钱眼开,好用的东西,贵的东西,都是俗人,谁能不喜欢。
“叶小姐的钢笔好像是男款吧?”
楚奕欢,跟她要采访的小明星,是一个公司的,公司为了省钱,租了一天的摄影棚,正好两人今天都来这里拍摄广告。
就一个摄影棚,小明星正在里面拍摄,她看到叶姝自己坐在这里,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过来了,两人的身份,已经互相知道了,再见面难免会有些尴尬。
毕竟是,前女友,和现任。
对,就是现任,两人谁都没承认是对方的男女朋友。
叶姝看向坐在她身边的女人,一身舞蹈服,脸上上了妆,清冷女神,“楚小姐好眼力,关注点总是跟别人不太一样。”
楚奕欢勾唇笑了笑,一副很了解钢笔主人的姿态,带着点挑衅:“因为,他最喜欢这款牌子的钢笔,他说,只有这牌子的钢笔用起来才顺手,最爱的就是当初的这个牌子。”
是吗?叶姝内心冷笑,但是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还是那股子温柔,娇弱的样子,轻轻微笑,丝毫没有表现出生气的样子:“楚小姐怎么就这么肯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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