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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了罪孽与欲望,故而为人。神有了人的罪孽与欲望,又何为神?
由修士埃瓦格里乌斯o庞帝古斯定义,由圣多玛斯o阿奎纳提出,基督教教义中对人类恶行的分类的七种罪孽—七宗罪。
但“神明”被赋予了“人”之七宗罪,当是如何?
神坠日、独立战争、伊甸之战、神席联盟、魔鬼之死、双生姐妹窃取之罪、海洋之灾。o这些神与神之间发生的为人津津乐道的史诗与纷争,仅仅是因为“人”的罪孽与欲望由神缔造,令这个文明变得丰富多彩。
人无法真正想象出神的模样。如同囚徒描绘高墙外的天空,宙斯的多情与易怒,奥丁的聪慧与狡黠,雅典娜的温柔与顽强,不曾有一样脱得开人性的底色。
以自身为尺,丈量不可丈量之物。将无法理解的力量塑造成故事的角色。为其扣上帽子,戴上面具,披上人的衣裳,穿上人的鞋子——命名为“神”。
看见雷霆,人便设想有一位执掌雷霆、性格暴烈的神祇;知晓生与死,人便设想出“生命”与“死亡”两位对立的神明。进而,将对生存的渴望与对死亡的恐惧,想象为两位神祇之间的战争。
若神不能由人定义,神能否由神定义?
在罗瓦莎真相里,这似乎已然发生的现实。
上位者按照自己的利益趋向,赋予下位者定义。
被如此定义的神,“神性”还是自由的吗?还是说,仅仅是一种更强大力量规定的属性?
而且,这里存在一个悖论。
苏明安很快察觉到了一个问题,缓缓道:
“——如果‘真神’克里琴斯、奥古斯汀、伊莎蓓尔可以定义其他神,那么,谁定义了这些‘真神”?”
“感到绝望了吗?”剑灵挑眉,“你所追逐的梦境之主,很可能就是真正的超越的神、人无法定义的存在。祂很可能超越耀光母神等真正的神明,超越你所认知的万物终焉之主与至高之主。”
“不,我只觉得有趣。”苏明安听完,却笑了。
“最有趣的是,三位原始神明,五位伪神,十五位伪神的伪神,它们的相加之和本该是二十三,然而,罗瓦莎诸神的数量,却为二十七。”
“而且,根据我得知的消息,洛塔莎自称是被司鹊所写。我不清楚谁是正确的,但说明真相不唯一。”
“也有神明存在于体系之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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