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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成仙能救更多人,这才叫剑客。
任平生冷笑说,成仙还要分心修炼,什么破仙……要救人,我去杀了天下最大的恶人就是。
任平生谁也不爱,不在意,不亲近,他居无定所,天为被地为床,掏鸟窝打野猪杀土匪,有人接济就吃盐和饭,没人接济就喝血和露水。
他往前走,没有任何人能留住他,因为他谁也看不见。
只看剑。
这一次他走到了皇城,杀了昏君。
那剑客骗了任平生。直到看见紫气跑自己身上,任平生才发现他成仙了。
后来那剑客、也是他师尊说实话:紫气是龙气,你嘛,本就是有灵根的凡人,不过凡界灵力稀少不能修炼。那时候杀皇帝得龙气,你就立马开窍成仙了。
既然成了仙,杀皇帝就是扰凡界,天雷还是得劈。
任平生重伤被捕,下了大狱,反复受各种刑,又反复不死。他第一次看见自己的骨头,很白,很多虫。
从腐肉里长出来的虫子边吃他的腐肉,他腿上边长出来新肉,新肉又被一刀刀刮下来,狱卒要他吃。
一个狱卒说,都怪你,皇帝死了,太子还没长大,现在谁都想做“摄政王”,到处都在打仗。另一个狱卒说,因为你,我丢了锦衣卫的饭碗,只能来牢里捉老鼠,钱不够给我娘买药吃,她死了。又一个狱卒说,太子登基,大赦天下,你猜怎么着,你没被赦免哈哈。下一个狱卒说,皇室早就烂了,你杀皇帝,做得好。
任平生终于看见了人,学会了恨。
他本可以在杀皇帝后自杀,留游侠传说风流后世,成了仙,反而半死不活。然而仙不扰凡,仙不杀人,楚无春因此不杀庸人。
他的世界非黑即白,而任何黑白混杂的东西,就像骨头上的腐肉和蛆虫一样,哪怕不挖去,也不值得多看。
被太一救出去之后,楚无春自刎过三十次,次次失败,他用了一个月接受自己不再是人。
狗爹养的仙门成你娘的仙,大爷的。
楚无春爱剑,恨仙,想念凡间。
他不想做仙人、不求做侠客,只想有一把自己的剑,杀到剑断,就结束这一生。
以前每个梦里,都是以他抱剑而死结束。
可这次不同。荒芜血腥的前尘梦里,出现一个模糊的影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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