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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启南轻轻地笑了:“需要给你点时间,查阅法条吗?”
关灼也低头笑了。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关灼不假思索,娓娓而谈,“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沈启南点头:“还有呢?”
关灼看向他:“《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指出,因虐待致使被害人不堪忍受而自残、自杀,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应当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法条背得挺熟。再问你,虐待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沈启南淡淡道,“而任婷和赵博文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
“他们之间有共同生活的事实,考虑以这一点认定二人构成实质上的家庭成员关系,这个地方还需要深入,但任诺的存在……对我们是很有利的。”
谈到那个仅一岁就夭折的小孩子,他的声音辗转着放低了。
临近正午,白金色的阳光透窗而过,照在关灼的身上。
他眉峰峻峭,眼睛深邃,特别明亮耀眼。
沈启南心道,美国法学院待的那三年,没让他水土不服,基本功扎实,思路清晰,悟性也特别高。只是跟过姚亦可的案子,关灼就已经把家庭暴力相关的法条掌握得十分精熟。
他自己办案子亲历亲为,有时候其实就是独来独往。
跟不上他思路的人,沈启南不会迁就。
但关灼不需要他迁就。
沈启南收敛目光:“一会儿你来跟任巍他们解释,照你刚才讲的就行。涉及到量刑、裁判,让他们来问我。”
关灼很深地看他,唇边泛起笑意:“沈律,你这话的意思,是在保护我吗?”
多数人并不真的在意法条和法理,太枯燥也太繁琐,听不懂或不耐烦,他们关注的东西非常简单和直白:会不会判,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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