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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巧不巧,在上山的路上,醉得歪七扭八的沈侠正好撞见了桂山书院的山掌——宋俊。
不敢说这宋山掌是这天底下最博学的,但一定是最体面的。未及而立的宋俊出身显赫,世代书香,家里除了那个拿不出手的侄子宋清欢,其他都是人中龙凤。他人又生得俊朗端正,就像仰观书局里装帧印刷最精美的《诗经》,从里到外都无可挑剔,又凭着一骑绝尘的学识与家世,不知有多少粉黛红颜为之倾倒。
鉴于此,谁敢想,梳着纹丝不乱的发髻、穿着一尘不染的院袍、迈着仙人般翩然步伐的宋山掌竟有一日会被一个浑身酒气、面红耳赤的书院新生一把揪住衣襟,非要和他结义金兰,最后还将一肚子的酱肘子、焙腰子、杏脯、枣糕、莲子羹昂咕啷一股脑地全吐在了宋山掌的衣襟里。
这遭遇的可怕程度大大超过了宋山掌的心理承受范围,他用尽了毕生修为才未尖叫着掐死面前这个小混蛋,若他真是仙人,恐怕已经在惧愤交加中魂飞魄散了。
“你你这后生,圣贤书读到哪里去了?!”
“嘿嘿,狗肚子里,汪!汪!”
看着这史诗级的大场面,围观的学子们谁也不敢靠近,就像书店里摆着一本《论语》与《花间道侣》的合订本,即便再好奇,恐怕众人也只敢围观,不敢去买。
吐完了,沈侠就舒服了,回到寝室,倒头就睡,醒来后精神倍儿爽。他准备去找先生认个错,想来懒惰也不是什么大罪过,大不了扛把扫帚将山路上的落叶清扫清扫。
可怜的沈少爷全然不知自己已身处危境,山雨欲来风满楼。
沈侠以为的批评教育,实则是三堂会审。宋山掌病休,委托三个白胡子老头代劳。
正当沈侠下了决心要为朋友两肋插刀,说什么也不能将好兄弟卖了时,他那王姓同窗早已为他量身定做了三顶帽子。
第一顶,教唆自己饮酒。
第二顶,教唆不成,殴打自己。
第三顶,告发沈侠给一枝春的歌妓写香艳露骨的曲子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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