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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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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小狗习惯了他的亲吻,习惯了他的亲近,或许以后的事情便可以水到渠成。

离开蓝莓丛后,狼末很快就找到了新的目标,他带着汪白和狼越,朝着既定的方向跑去。

等到了地方,汪白才发现那是一只躲在石缝里的花鼠。

花鼠有一个更为令人熟知的名字:花栗鼠。

它的后背上有着多条明暗相间的平行纵纹,花纹的颜色和形状有点像上回他们遇到的野猪,但个头却比野猪要小得多。

模样有点像松鼠和仓鼠的结合体,小巧玲珑的花栗鼠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偷粮食,一年四季除了冬眠期间,它将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偷东西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惯偷。

这也就罢了,关键是它不仅偷,还健忘,常常因为忘记把偷来的种子藏在哪儿了,导致种子自己生根发芽,莫名其妙地当了一回种子的搬运工。

小家伙长相可爱,身高不过十五厘米,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却比它的个头还要长。

为了度过冬天,它需要在冬季来临之前收集足够的种子,一旦找到食物,它便会把食物塞进嘴巴里,像仓鼠一样将它们运往自己的秘密基地。

这么一只花栗鼠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汪白摇摇头,对狼末说:“不行。”

倒不是因为花栗鼠太小,而是因为它是传染病莱姆病和狂犬病的携带载体,而他和北极狼都是狂犬病的易感者。

所以他们遇到花栗鼠,非但不能吃它们,还要离它们远远的。

狼末毫不犹豫就放弃了捕猎花栗鼠,他继续搜寻猎物,总算找到了一头大家伙。

汪白跟着狼末潜伏在灌木丛中,狼哥的目标是一头驼鹿,这种动物在极地也有,所以狼末和狼越对它相当熟悉。

而在国内,只有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有驼鹿分布。

驼鹿体型庞大,眼前这头驼鹿体长两米左右,目测体重应该在四百到六百公斤。

它形似骆驼,肩部高耸,很像骆驼背部的驼峰,头上长有铲子状的鹿角,可知这是一头雄鹿,雌性驼鹿是不长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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