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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官死后 第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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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本都做好了暂住几日,找到生计之后就离开亲戚家的想法,结果还没等她走,人倒是先被锁死在了里屋。

那江南盐商是真有钱,送来的衣料聘礼全是上等。

她逃跑的时候也没忘记拿上几件卷走,想着若是路上没了盘缠看见当铺还能换不少钱。

当时包袱里的衣裳都在路上当了,唯独就剩那件绣着紫藤的长衣,她很喜欢,就没舍得,一直穿着。

如今隔着十年光景,骤然再见,倒不禁生出一股青春再回的欣喜来。

“后生仔,你眼光不错嘛!你怎么知道我做姑娘的时候,最喜欢紫藤花?”

“……”林照避而不答,淡淡转了话题,“可有那女子的户籍?”

宗遥一顿,随即眯了眯眼:“很敏锐嘛。”

既然此案牵扯其他,那么作为检举者的丽娘,便不可能安然无恙地留在教坊司了。既然本人不可能再找到了,若想知道她自何处拐卖来京,追索户籍,是最明智的决定。

“有。”她道,“我生前查阅过教坊司的记录,丽娘是云南金县人,一年前被召募,进入教坊司。”

不错,教坊司内的歌妓有两种,一种是犯官罪臣之后,被强制没入乐籍的。还有一种,便是召募,即自各州县内征召的乐籍女子。

虽朝廷明文规定不许买卖良家女,但还是有良家女被“自愿”没入教坊司中。

一旦没入乐籍,便几无脱身可能,若生下子女,则女为娼妓,男为乐工,祖祖辈辈,世世代代,不准翻身。出身乐籍的孩子,天生就是来这世上受苦的,他们被视为下等,被人轻贱,受人凌辱,往往寿命不长。

也正因如此,她才会对丽娘之事如此耿耿于怀。

她看上去……还只是个孩子。

若真是被人残忍割去舌头贩卖而来的良家女,那么,若真有机会救其脱离深渊,即便她已然化为身死灯灭,化作孤魂野鬼,也定会为其主持公道!

或许是看出了她面上的不忍与坚持,林照起身:“好,我带你去金县。”

“不可。”

林照蹙眉。

“金县隶属云南,归云南布政司管辖,并设卫所屯田驻守,但有无告而犯境者,格杀勿论。若想去金县,必须得有朝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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