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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手,他们就不知道马王爷长了三之只眼。
“这怎么干架。”强强彻底傻了,“那是警察警察,条子!”
和高加索人干架,属于江湖事江湖了。
牵扯到了官府,难不成他还能去套人家麻袋?
这不瞎鸡·巴鬼扯淡吗。
“不一样。”有年纪大点的倒爷充当智囊,“老毛子搞资本主义了,就跟香港一样。人家也可以告条子的。”
他煞有介事地强调,“你以为这是在国内呀,要有国际性的思维。”
强强眨巴眨巴眼睛,仍旧不知所措。
大家可没耐心慢慢跟他解释,直接把他丢给文尼茨卡娅律师。
整啥呢?直接开告呗。
现在都能污蔑你藏·毒了,以后还不知道想干啥呢。
告警察,告警察局污蔑陷害。
文尼茨卡娅律师对此事十分积极。
除了出于对强强的同情,以及对执法者为所欲为践踏法律尊严的愤怒之外,她的职业本能也告诉她:这是一个非常棒的机会。
如果她打赢了这场官司,那么毫无疑问,她会声名鹊起。
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状告警察局。
这在苏联时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虽然他们当时就已经受够了政府的腐败。
强强犹豫了足足十几分钟,最终青年人的血性和那股不服气,战胜了他对警察局的恐惧,他正式签署了文件,委托文尼茨卡娅律师帮他状告莫斯科的警察局。
至于理由——
对着记者,他给出的解释是,他绝对无法忍受跟毒·品扯上关系。
因为在华夏,贩·毒是件非常严重的事,会被枪毙的。
这跟俄联邦不一样。俄联邦延续的是苏联立法机关制定的禁毒法,制造或贩卖毒·品的人,最高判刑是10年。
出人意料的是,强强的采访稿见报之后,莫斯科市民反响最激烈的是,为什么俄联邦不实行同样严格的禁毒法律?
难道是因为,一旦严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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