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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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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言论,自导自演碰瓷果果乐给自己做宣传,更多消费者没有发现自己买到山寨货,在亲朋圈子里口口相传关于果果乐的不利言论。

针对这些弊病,小沈总刚上位就将打击盗版提上议程,公关部和法务部近期花费人力最多,联络最频繁的也是这类案子。

听见李经理说的话,众人都露出惊异神色,对果妞妞倒打一耙的行为很不理解,关键是只要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这个官司果妞妞根本没有赢面,完全是赔钱赚吆喝。

不过或许,他们就是为了赚吆喝。

李经理说:“公司已经聘请金诚律所的宋律师作为应诉律师,不止这个案子,以后凡是涉及侵权的案子大约都是由宋律师团队负责。”

一听金诚律所,在座的都不淡定了,那可是传说中标的少于千万都不接的地方,那边的律师怎么会接这种小案子?

同事小陈:“不会跟我一样,是刚实习转正的菜鸟吧?”

同事小王在律所待过,也很奇怪:“金诚应该没有接不到案源的律师吧,这种难度,派个助理律师过来就差不多了。”

黄瑶:“离大谱,行内可有句话,金诚的菜鸟都能去中腰部小律所挑大梁。再说我们的合作律所不是名扬吗?”

李经理让大家把关注点摆正,别猜些有的没的:“我们跟名扬律所的合约马上到期了,小沈总不打算再续约,大约是看中了金诚。”

顿了顿,又压低些声音八卦:“小沈总跟贺家大公子是联姻的关系,贺家常年聘请金诚作法律顾问的,虽然这次的标底额不算大,但两方合作看中的都是长远。金诚如果能跟我们合作,对他们可是有百利。”

毕竟沈氏最大的特点就是豪,除了旗下众多经营状况优秀的产业,沈氏和贺氏共同持股的诺信资本如今可是全球知名的投资公司。拿稳了贺氏和沈氏的合约,诺信还不是囊中物?

原来是这样,黄瑶问:“这么说这位宋律师还挺厉害?不然怎么显示出金诚的诚意?”

同事小陈:“废话,不厉害待不了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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