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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小混蛋配不上她?要客观论起,是她配不上小混蛋。
世人都如程相亦夸赞她的那句诗一般,觉她天资卓绝,出身高贵,又腹有风华,可她无法苟同。
她是生的一副好皮囊,也自认聪慧,可她却并非高洁无暇。相反的,她在太过现实的无奈中生活,早早的学会了人情世故,她早就沾染了太多俗世烟火,要说高洁,那定是小混蛋,干净纯稚,不入俗世。
她曾不止一次的想过,世人口中所说的神仙眷侣,所谓神仙,当是小混蛋这般的,澄澈洁净,她不过沾了皮囊的光,勉强和小混蛋比肩而立,窃取&39;神仙眷侣&39;的幸福之意。
你可知,在我心中,你我,可比肩神仙眷侣。一日三餐,朝起暮歇,岁月温柔,细水流长;住俗世而不喧嚣,在人间而无苦断愁肠,与神仙何异?
可是,沈卿之,我还不是你的。许来听完,依旧失落,连媳妇儿都不叫了。
嗯?你唤我什么?沈卿之知道她的小心思,这是想告诉她,要行了夫妻之礼,才是真夫妻。
她猜准了,许来听了她问话,撅着嘴没应答。
小混蛋,你可是要了我的,不认我这个妻,是想始乱终弃吗?沈卿之故意曲解,引许来着急。
不是!媳妇儿,我没有!瞬间上钩。
还是道行太浅。
沈卿之勾唇,笑意渐深,以后若再故意换称谓,我就当你想始乱终弃,不要我了。
我记住了媳妇儿,你快要我吧。许来惦记着献身。
虽然媳妇儿开解了她,还说她们是神仙眷侣,她很高兴,可她还是想赶紧行礼,这样媳妇儿以后想变卦,也成了始乱终弃了,责任在,媳妇儿就不会跑!
许来说完就起身把披风掀了,又要去拉媳妇儿进内室。
你作甚,再冻着!沈卿之依旧没随她,起身捡了披风重新给她披上,又把她拢回了榻上,继续语重心长。
我还没有要你,是我性子如此,凡事喜欢准备妥当,保证做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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