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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乐队被当时的吉他手打包卖给了音乐公司。
当然,除了小女孩。
被带走的不只有乐队,还有小女孩在乐队的时候写的那些歌,统统都被署上了乐队的名字,成了乐队的“共有财产”。
一路顺风顺水长大的小女孩遭到的人生第一个打击,代价就是失去她之前创作的所有的音乐作品。
哪怕那些作品并不成熟,也不足够优秀,但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来说,那就是她整个青春全部的心血和梦想。
在高三的那个关键节点上,她因为这件事逃了,对父母说出去旅行散心,其实是找了一个地方暗无天日地睡了一个月。
可悲的是,那天她之所以跑到乐队去,就是因为她在复习的间隙写了一首新歌,迫不及待地想让成员们听听看。
而期待落空,变成晴天霹雳,重重落下。
临走之前她随手把自己的这最后一首写完的旋律上传到了某个原创音乐网站上。
睡了一个月之后,她为了不让父母担心重新回了学校,开始认真学习,直到寒假放假的那几天,才想起来那个旋律。
等她再打开那个网站的时候,发现有个网友留下了旋律很好听的评论,并为她写下了整首歌词。
另外一位原创歌手则看中了这个歌,小女孩的私信箱里塞满了歌手的求授权的话,隔两天就发一条,五花八门。
就这样,小女孩又重拾了做音乐的勇气。
许壬全程都用了一个特别轻描淡写的语气来讲这个故事,“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故事而已。”
“所以,那个男的就是把你整个乐队卖掉的那个吉他手?”宁妄几乎都能想象到十几岁的许壬那张稚嫩脸上的绝望,更对那男的恨得牙痒痒。
“是。”许壬握紧了宁妄的手,视线看向她,“那也是我的前男友。”
宁妄怔住。
前男友?
就,这种垃圾?
也配????
她下意识就一下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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