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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谢芷懿穿上法袍,脸上没有表情。
她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为罪犯辩护。
“被告是否认罪?”主审法官问。
她抬眸,看见那名法官桌面上的名牌——白砚。
被告沉默不语,保持缄默权。
“公辩,请发表辩护意见。”法官的目光转向她。
她翻开卷宗,喉咙干得像被砂纸刮过,声音却仍维持着专业的冷静:“目前并无任何实质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刻意杀人。若在此情形下仍强行定罪,恐有违法定原则之虞。”
她顿了顿,像是在逼迫自己说出接下来那句。
“况且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需要医治”空气倏地沉下去。
她知道,一旦说出口,舆论会说她在替“杀人犯”开脱,法官会质疑,家属会恨她。
她不想承认,但这就是事实。
她不能背叛。
可脑海里忽然又响起精神科专家说过的那句话。
“先把精神病患者治好,再送入监狱,是正义吗?是为了让他们在里面病情再度恶化?还是在他还不懂世界时,一枪了结,反而更仁慈,你觉得呢,谢律?”
那句话像根刺,一直扎在她心里最软的地方。
治好,是为了继续折磨;不治,是为了迅速了结。
那……什么才算“对”?
谢芷懿怔住,像被整座世界突然按了暂停。
因为——他说得,她真的否决不了。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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