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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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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停在上林小馆门口等他,临出发前,盯着上林小馆大门的他突然想起什么,看了一眼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就开庭,让程满开车先去,他办点事稍后就到。

审判长敲了开庭的槌子,宣布开庭,二叔家请的还是上次那个刚刚毕业的律师,看得出意气风发,势在必得。

他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

没有遗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律师一口气读完两条法律规定,又扬起头看着程满:“被告程满的爷爷没有留下遗书,那么就要依照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来继承,而程满的父亲已经去世,失去了继承的资格,他做为孙子既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也不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他没有资格继承爷爷的遗产,他爷爷那个房产应该由二房儿子程明全部继承。”

“审判长,我的代人程明本来念着骨肉亲情只是想拿回来房子的一半,没想到他侄子不领情还赶他走,所以现在我的代人主张拿回他应得的全部房产。”

程满这边没请律师,原浩现在又不是法律工作者或是基层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被告方代人帮忙辩护,所以由程满自已自行辩护。

原浩一直交代他保持冷静,让二叔一家人去蹦跶,无论怎么折腾,他们最多也就是分走一半。

“放心,有个代位继承垫底。”原浩跟他说的。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没有遗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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