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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衙役阿顺的本意,他不仅是要灭口矿工,更是要连带着仲飘萍一起宰了的。
若不是仲飘萍机敏多疑、应对及时,怕现在已经有苍蝇围着他的尸体跳舞了。
乐无涯目光淡淡扫过那刚刚被仲飘萍又打晕了一次的衙役阿顺,便走到板车上躺着的死者身前,捉起他的手,细细检视。
这双手虎口、指根均有块状的老茧,指甲里有淡淡的铁锈红色,指甲边缘磨损严重,毛糙不堪。
……果真是长期握镐、搬矿的矿工的特征。
此人口鼻内并无泥沙,脖子歪斜,颈上有明显的指痕印记。
见状,乐无涯明白了仲飘萍的意图,赞道:“小仲,做得不错。”
仲飘萍微黑的面庞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红晕,低下头去。
他藏匿于此,一来是要留足时间,盘清事件的来龙去脉。
二来,他想拖一拖,拖到尸首的脖子上出现明显的瘢痕血淤。
这是最直观的证据。
——他的手掌,比起阿顺的手掌,足足宽大了一圈有余。
他留着尸身,便是要确保这个痕迹浮现,才能直观地证明,此人并不是自己扼死的。
三来,他信不过丹绥县衙门。
在他看来,这阿顺不过是个马前卒。
他身怀利刃,暴起杀人,极有可能是受人之命、忠人之事。
最有可能唆使他犯案的,就是衙门中人,或是他的顶头上司。
若是仲飘萍为了自证清白,拉着尸身星夜赶回丹绥衙门,搞不好是自投罗网,正中旁人下怀。
届时,虚造口供、屈打成招,他死都不知如何死的。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衙门中的人,应该也不完全都是与阿顺同气连枝的。
就比如说那个强征了仲飘萍马匹的小吏,与阿顺的目的就截然不同。
他是想救人的。
而阿顺想杀人。
否则,若被派去救灾的全都是阿顺之流的恶人,事情反倒简单了:一挖到活的,直接一个麻布包闷在脸上,活活闷死就是,对外大可说天灾无情,三个村没有一个活口留下。
这丹绥县的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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