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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而出。
伤势太重,寿龄无多,最终还是坐化了。
对于这段经历,燃晴无可无不可的随手燃焚,这么失败的人生,她看看就好,不需要留存。
翻来翻去的,到底还是让她看到了点儿有意思的东西,她原先就奇怪,这女修既然想夺舍,何不自己用神魂去找寻合适的人选?费劲八虎的找一只无任何经验的傻兽,这不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吗?
以她金丹期的神识,虽说不能在灵气不丰的地方长呆,可在这个凡人界,当无多少危险。
在看了女修的记忆后,她也是相当无语了。
这女修理论上来说,还是有一套歪理的,比如说,她不能主动去夺舍,那样会于自己的道途有碍,会受天罚的,做为心中有道的正派修士来说,是万万不能够的。
她与水怪签的是临时主仆契约,也就是属于一种临时合同性质的,承诺水怪,她离开后,这洞府归水怪所有,然后水怪就高高兴兴的答应了,完全不会想到,到时候怕是里边的好东西也就被这个狡猾的女修收走了。
而且,女修认为,她或者水怪与村民们之间是一种交易,小河通向外边的大世界,甚至是灵界,里边有不少好东西,说没有危险也不确实,起码她感觉自己约束住水怪做乱,他们给自己提供保护费,各不相欠,不存在伤天害理的因果。
至于说是不是出自村民的本意,她是完全没想过的。
所以,她夺舍的少女,那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不仅不违背自己的道,天道也是不会降下劫雷的。
燃晴眼睛直视那具被她踢到一旁的骷髅,半会儿突然笑了,“这若是现在的天道规则的话,还真有些意思了。”
如果这种连人命都可以强买强卖都被天道认可的话,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够被允许的呢?
以燃晴这种只看注重结果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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