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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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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产,在律法上是合理的。叶泽虽苛待幼女,说要将家业外传,但毕竟是没有发生的事,是无法作为证供的。

邹叔彦插话道:类似的赘婿占有亡妻家产的案例其实近年有不少,因是民事纠纷,地方上讲究民不举官不究,因此闹到官府的都是女方家族状告男方,要求收回家产。

这里就是我说的第二点了,律法虽无明文规定,但地方上多循习惯旧例若无生死大事,子女不得告父母。卓观颐是女儿,叶泽为父亲,卓家又无家族亲属,卓观颐去官府告父,哪个地方官都觉棘手,便互相推诿不肯接手,谁知道这女郎真有那劲头一路把官司打到京里了呢。

方鉴嚼了嚼二位大人的话,试探着问道:所以大人是认为此事难处在于其位于律法的疏漏之处,要判此案,还得动律法?怕受人阻拦?

然也。临深聪慧。裴离点点头,又道,你先将此事前后缘由理清,写个折子,明日早朝陛下当是要宣你去讲的,你有个准备。

下官明白!

邹叔彦捋了捋花白的胡子别有深意地道:咱们的陛下必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那下官?方鉴谨慎地又问。

裴离无奈地看了邹叔彦一眼,似在责怪他说得多了,转向方鉴道:你不必管这些,做好你职责内的事便可了,一切皆如实报与陛下。

是,谢二位大人指点。

散了衙,方鉴回家不久,崔苗与范听融便携手到了。

临深何事寻我们?崔苗得了崔莳报信,便知方鉴是有事找她,毕竟寻常喝酒何必特地找崔莳来报信,叫个小厮传话即可。又叫她带上范听融,范听融是户部尚书范映大人家中的子侄,方鉴她们与她交好,却也没有到常常一起喝酒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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