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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谢家媳妇真是孝顺啊,春梅姐真是享福。就这么好的媳妇还让人家大中午去锄草,还让她给菜地浇水,要是我,我可舍不得。”坐在另外一边的田大妈有些嫉妒地说道。
“可不是,瞧这小妮子的手,又白又嫩的,要是我有这么一个孝顺的儿媳妇,我哪舍得让她干重活。”钱婶子拉过罗琬英的手看了又看,摸了又摸。
罗琬英装出一副娇羞的模样,抽回自己的手捂住脸,“两位婶婶过奖了,孝顺婆婆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回到家中,春梅看着罗琬英买回来的一斤肉,一下子就心痛了,脸色都不怎么好看。罗琬英拿出给她买的银簪子递给她,“娘,我今天去逛街看到这根簪子和您特别相配,特地买回来送给您的。您看看喜不喜欢,纯银的呢!”
春梅接过盒子,打开一看,一支素银梅花簪躺在红色的绸缎上,看起来十分漂亮。她的眼神一下子就被这根簪子吸引住了。
“好看是好看,可是我们这些天天下地干农活的,哪配的上这个啊!你要不还回去吧!这个簪子太贵重了,不行不行。”春梅嘴上说着推辞的话,但是眼睛却是一秒都没离开过簪子。
罗琬英直接把盒子一推,推到她的怀里。“娘,您就收下吧,这是我用嫁妆买的,没回娘家要钱。”
“哎,既然是你的一片孝心,那娘就收下了。”春梅喜滋滋拿着银簪就进屋去了,出来时笑容满面。
“英子,你一大早就去集市辛苦了,你回屋去先歇息歇息,我去做饭,等会做好了叫你。”春梅又接过她手中的肉,拿着肉往厨房走去。
早上吃过肉的罗琬英不是很馋,因此只是象征性的吃了几块肉,又不停的往春梅碗里夹菜,这让春梅更加感动了,直夸罗琬英是个孝顺的好媳妇。
才刚吃完饭,春梅洗了碗就把梅花簪带上扛着锄头去田里干活。一路上不管遇到谁,她都要故意伸出手扶一下自己的簪子,顺便炫耀一下这是罗琬英买给她的。
就这样,春梅炫耀了一整个下午才回来,回来时那脸上的笑比春光还灿烂。现在整个村子都知道谢家娶了个好儿媳,孝顺的不得了。
自此以后,罗琬英在十里村扎根下来,迅速和其他村民打成一片。在谢家,她对待春梅还是和之前一样,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春梅对着的事反而乐乎乎的。
明明是被罗琬英哄得团团转,每天干各种家务活,但是只要罗琬英给她买点小东西,她都能高兴的不成样子,并且到整个村子炫耀。
时间久了,十里村都知道罗琬英十分孝顺,对春梅十分大方。春梅整天听着村民的夸赞,羡慕,心情比之前也好。
就这样,一年的时间一晃而过,这一年的时间罗琬英几乎没有回过娘家。除了逢年过节,必须回到罗家外,她从不会主动回去。
不过每次她回到家倒是会得到罗启文的一番夸赞,罗启文是听说了罗琬英十分孝顺的事,因此而夸赞她,并且鞭策她要继续如此,一定要孝敬婆婆。
罗琬英就把他的话当成耳旁风,嘴里敷衍地答应着就行,这样谁都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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