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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赶山记 第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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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霍凌来说,野兽不是人,又不讲究礼法,为了活下去自是什么都能做,要说狡猾,还是人最狡猾,能想出千百种办法把野兽捉来剥皮吃肉。

他用树枝戳了戳半死不活的貉子,随即捏着后颈皮拎起来,秋季的野兽个顶个肥美,都在为了冬眠贴膘,提在手里沉甸甸的。

一路拎着貉子往回走,不由夸了两只狗几句,惹得狗再度来了劲头,全程又是追兔又是捉鼠。

三个人只管跟在后面一路捡,到家时除了最先抓到的貉子,已经有一只野兔,六只林鼠。

黄芽儿甚至还去招惹了一只刺猬,被扎到鼻子后悻悻放弃。

霍凌还看见了过路的黄鼠狼,大个儿想追被他当场喝止,这可是黄大仙,轻易不能招惹。

除了林鼠给狗吃,貉子肉也不好吃,只有皮毛有用,可以给颜祺做个冬日保暖的围领。

貉毛比兔毛更长更密,挡风更好,用起来更暖和。

因此霍凌回家后割了貉子的脖子放血,剥下毛皮留待日后得了空鞣制,肉就直接架火烤熟,分给了大个儿和黄芽儿。

但凡猎物进了家门,这两只狗就不吃生食了,都知道熟的更香。

不吃生食也有好处,嘴巴里的血腥味没那么大,味道也小一点。

之前有阵子两个狗的嘴巴太臭,颜祺忍不了,还兑了点盐水用布卷在指头上给它们擦牙。

这件事也就是他和霍凌能做,换了别人,狗来了脾气把牙齿一合,能咬断猎物脖子的牙齿定也能把人的指头咬掉。

剥皮的现场血淋淋的,霍凌忙完后铲来土把地上的血都盖住,不然有味道,而且招蝇虫。

现在山里还是有零星的蝇虫在飞的,不过时日无多,最多半个月,天再冷一冷就能全都冻死。

“老二,兔子肉怎么吃?”

霍凌杀貉子的时候,霍峰在杀兔子,同样留下了兔皮,霍凌让他拿下山去,多凑两张给霍英做件新袄子,小孩子长得快,去年的已经小了,多半要拆了做靴子。

去皮后剩下的兔肉去掉骨头没多少,霍凌忖了忖道:“清炖一个汤吧,加点萝卜,家里还有猴头菇,也丢进去两朵。”

霍峰听罢疑惑道:“你从哪里听来的吃法,这么清淡。”

“偶尔也吃清淡点,最近秋燥,吃兔子败火。”

不过这么清淡的菜色实在不太合霍峰的口味,小块的兔肉需要细细啃,霍凌也只囫囵吃了两三块。

颜祺却是很喜欢,尤其是汤里的萝卜,炖得软软糯糯,他见霍峰和霍凌都吃得少,为免浪费,一个人喝了好多汤,以至于晚上起夜跑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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