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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赶山记 第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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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凌浅笑着点点头,想了想又把匕首换了个方向,将刀尖对着自己。


“来都来了,咱们一人留一笔吧。”


“老兆头”是指示后来人的,不出意外的话或许能在山林树干中留存几十年的,能在偌大的白龙山中留下点独属于自己的记号,想想还是颇令人振奋。


肖明明不由问:“这合规矩么?”


“规矩也没那么死。”


霍峰接话道:“其实挺多赶山客都有自己的记号,只是外人很难注意到。”


霍峰第一个拿到匕首,画了个长条状的东西,上下也有两个突出来的尖角,他解释说这是只鸟。


“以前我和老二在山里疯跑时,就到处刻这个玩儿了。”


匕首给到颜祺时,他一时想不出什么合适的图案,冥思苦想片刻,试着画了条鱼,就是歪歪扭扭的,换了别人确实看不出来,连他自己都笑了。


之后是肖明明,他画了朵小花,林长岁抓了半天脑袋,在夫郎的小花旁边刻了三根草,其实就是三根挨在一起的斜线。


这一串图案比起上面的标记,都要小很多,贴着边缘,但都刻得很深,手指摸上去有很明显的纹路。


像是颜祺和肖明明力气没那么大,霍凌还顺手帮着补了一下,只有足够深,留存的时间才能足够长,不然过不了几年,风吹日晒之下就会磨平,木头毕竟没有石头那么结实。


晚些时候,山参进了家门,又被放在桌子上看了一回。


霍凌估了估价钱道:“这时节的灯台子,最少也能卖十五两。”


挖参讲究多,去单回双,在“兆头”上留下几人的记号,卖的银钱就要分作几份。


林长岁和肖明明虽是拜了霍凌当“把头”进来的,但这份钱霍凌不会分成。


如果按照十五两算,他和颜祺与林家各拿六两,大哥霍峰得三两。


不过具体能卖多少,还要等下山赶集时才知晓。


——


溪水潺潺,明日就要下山,他们赶在那之前下水捉蝲蛄。


汉子们全都光着膀子,两个小哥儿也把衣袖和裤腿挽得高高的,不然全都湿透了容易着凉。


蝲蛄易寻,一眼望到底的溪水中随处可见,正是肥嫩之时,相比在山里找山货,在水里捉蝲蛄简直像是白送一样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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