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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赶山记 第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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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凌勾唇道:“我回回做饭都是炖满锅肉,肉哪有不好吃的。”


又让颜祺帮忙找找,屋里是不是还剩一个坛子底的酒。


“正好拿来杀杀这獾子肉的腥气,这回用完,下次下山咱们想着再打些来。”


酒这东西家里总要有,不单是为了喝,除却做菜去腥用得上,像是在山里受了什么厉害的皮肉伤,也能拿来浇洗伤处。


赶山客的家里,酒是绝对缺不得的。


颜祺去屋里翻出酒坛,试了试斤两,“确是剩的不多。”


霍凌单手接过,晃两下凑近听声响。


“也就还有个半斤,分一盏子出来,余下的一会儿喝了。”


獾子肉下锅焯水去腥,撇去浮沫,捞出来时过一遍凉凉的山泉水,闻起来已有了清淡的肉香,不见腥臊。


霍凌往锅底倒油,丢了一些个姜片、蒜瓣和八角、野花椒进去,家里料子不多,只两样却也够用。


再将獾子肉搁入,翻着炒起来。


焯过水的肉先得炒没了水汽,再慢慢煸到泛黄,继而加水加盐,淋上两圈酱油,等汤汁收了就能出锅。


下面炖着肉,上面蒸着米,颜祺不需做菜,便提着篮子去家门口附近掐野菜。


一顿饭总得有肉有菜的好,不然荤肉吃多了也腻味。


这种想法也就是来了霍家后才有,以前家里人口多,一个月能吃两次肉都顶天了。


大个儿得了霍凌的命令,一步不离地跟在他身旁,颜祺蹲下来时摸了摸它的耳朵。


掐了一把野葵菜,颜祺顺道还发现了一丛小根蒜。


小根蒜的茎叶像葱叶子,地底下根上连着个小小的白嫩蒜头,也就抵得上大蒜一个蒜瓣大小,他们老家也有,到了时节常拿来凉拌了吃。


他细看发觉没认错,欣喜极了,赶紧将这一丛都刨了个干净,快步回家端给霍凌看。


认真算起来,有日子没吃过了。


“这山里野菜真是风一吹雨一落,没两日就是一片,这野蒜正是生嫩的时候。”


霍凌见是小根蒜,同样犯起馋。


“年年就盼着这一口,和肉一道吃解腻得很,咱们洗干净了,直接蘸酱,就是不知你吃不吃得惯。”


“那我尝尝。”


颜祺也知关外喜欢吃蘸酱菜,好些个菜蔬都能洗干净了生吃,他想不出是个什么味道,不过愿意尝尝,毕竟有个词叫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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