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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
&esp;&esp;姜茉略微迟疑了一下,她能感觉到这份工作有猫腻,但她实在需要钱,所以最后她还是签了合同,一年期。
&esp;&esp;合同倒是没问题,姜茉看了好几遍才签字。
&esp;&esp;她明天开始上班。
&esp;&esp;有了新工作,今天也不必累死累活送外卖了,姜茉也要找房东准备退房。
&esp;&esp;原主住的那个地方原本也不是她一个人住,是和别人合租的,但那人跑去和男朋友同居了,就成了原主一个人住,要是找不到合租的人,原主也是要搬走的。
&esp;&esp;她一个人负担房租太贵了,要一千二呢,省下六百还能给男朋友买一件上衣。
&esp;&esp;旁人知道了多半会说原主就是下贱,上赶着倒贴,但姜茉背了一屁股债都未怪过原主。
&esp;&esp;她继承了原主的一切,就包含债务。
&esp;&esp;而且姜茉知道原主为什么这么做,她太缺爱了,哪怕是虚假的泡沫般的爱情她也不愿放手。
&esp;&esp;有句话叫有钱难买我高兴,花钱买吃喝穿戴和给男朋友女朋友花钱其实对花钱的人来讲感受是差不多的,都会觉得愉悦。
&esp;&esp;就是给自己花钱浪费了也是自己浪费的,没什么可说,给男女朋友花钱就要面对人财两空的风险,但对沉浸在爱情里的人而言,这点风险并不存在。
&esp;&esp;他|她就是花钱了也高兴。
&esp;&esp;花钱买商品和花钱买心理慰藉其实都差不多。
&esp;&esp;如果懂得适可而止就最好,如果一头栽进去出不来,那后果也得自己承担,抱怨什么呢?
&esp;&esp;所以姜茉从未怪过原主,而且原主那个‘男朋友’长得也算人模狗样,原主从未想过以自己的条件能交到这样的男朋友。
&esp;&esp;姜茉能共情原主,但她绝不会认可原主的选择,所以她干脆利落跑去渣男那里回血了。
&esp;&esp;现在有了新工作,只要半年,她就能还清欠款,以后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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