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新东西的义务,所有人都有听从云川命令的义务,有保卫云川氏王族的义务。
&esp;&esp;常羊山城里的所有工坊,铺子统统属于云川所有,桃园属于云川所有,竹林属于云川所有,城外的土地属于云川所有,城外的山海湖泊统统属于云川所有……
&esp;&esp;唯独,常羊山城里的人不属于云川所有!
&esp;&esp;云川有保护他们不受野兽伤害,不受异族伤害的义务,有在他们受到伤害以后,给他们讨还公正的义务,有在灾害来临的时候,救助他们,帮助他们的义务。
&esp;&esp;阿布还将这一些约定写成了法典,刻在石碑上,将石碑放置在常羊山的最高处。
&esp;&esp;法典名曰——王与民之约。
&esp;&esp;有了这个基础法典之后,阿布,元绪带领着云川部所有的管事们也开始向云川效忠。
&esp;&esp;效忠之后,元绪,阿布又制定了——王与臣之约。
&esp;&esp;在这份约定里,所有的臣都有向云川氏王族效忠的义务,有保护云川氏王族的义务,更有接受云川氏统治的义务。
&esp;&esp;权力永远都是相对的,在这一点上,阿布希望所有的臣都必须无条件的接受云川的统治,并且不能有任何附加条件。
&esp;&esp;然而,元绪对这一点持个人意见,他认为,王不能只享受权力,而不能不背负义务,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王,要关爱臣,不能随意杀戮。
&esp;&esp;阿布不喜欢元绪提出来的条件,他希望元绪能理解王的心,元绪不这么看,他坚持把这一条写上了盟约。
&esp;&esp;这一条看起来卑微到了极点,但是,不论是阿布,还是元绪,亦或是夸父以及所有云川部的臣们,都知道,这其实是妄想,云川一定不会同意的。
&esp;&esp;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云川同意了,他不仅仅同意了,还在王与臣的盟约上添加了一句话。
&esp;&esp;“王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王如腹心;王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王如族人。”
&esp;&esp;这一段话被阿布,元绪他们看到之后,阿布涕泪横流,元绪第一次脱下他的龟壳,穿上麻布衣衫来见云川。
&esp;&esp;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fulishuw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