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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文体两开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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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

自然,同类型的作品还有非常多,可是单单从商业价值出发考虑,《鬼吹灯》无疑是最合适的。

尤其,小说是按照副本进行的,有主线,却又不互相影响,留下个悬念,反而利于后续的展开。

这本书也很有意思,一开始,是书写了个耗子精的小故事,引出了主角的身份,在写作手法上,更是大胆地用了第一人称,这可谓是胆大骑龙骑虎。

网文发展了这么多年,读者的喜好不断地变化,但有一点一直在延续,就是多数人不喜欢“我”字的描述写作方式,觉得看起来怪怪的。

当年秦小宝看到这本书,惊为天人,一度怀疑作者就是自己笔下土夫子,摸金校尉,只是金盆洗手不干了,甚至有书友找出了巨大无比的蜈蚣,摸金符,洛阳铲等图片,引发无数网友围观。

选《鬼吹灯》,除了写作方便之外,就要说到商业价值了。

秦小宝的计划是,文体两开花,德智体全面发展。

准备给所有人一个惊吓。

一切的以一切都是为了日后做准备,做铺垫,等到王者归来那一刻,我要让这天遮不住我的眼

串台了!

换了个键盘,他打字速度又加快了不少,要是愿意,在家里坐上一天,十万字轻轻松松。

所以当李华收到所谓开头之后,真的吓了一跳。

其他作者的开头,都是六千到一万字,最多在附上几百字的大纲,你倒好,直接来了十万字,要按照你说的,这本书在百万字左右,那还真不影响,因为十天就搞定了啊。

只是,十天时间写出来的书,能看么?

引子: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秀华,不能那样压制,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短短几百字的引子,就让李华不禁坐直了身子。

一开始,看到书名的时候,他以为是个恐怖的故事,没想到却是和盗墓有关。

接下来的两小时,他动的只有眼珠和手指,这特么太有意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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